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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宏诚:卓荣泰不副署 让赖政权成君主专制
http://www.CRNTT.com   2025-12-18 01:04:05


国民党前大陆事务部主任、民主文教基金会董事长桂宏诚。(中评社 黄偕华摄)
  中评社台北12月18日电(记者 黄偕华)针对“行政院长”卓荣泰宣布不副署“立法院”11月三读通过的财政收支划分法,使法案无法生效。中国国民党前大陆事务部主任、民主文教基金会董事长桂宏诚批评,这不仅是台湾“宪政”史上的首例,也是世界上宪政民主国家的首例,因为这情形已具有“君主专制”体制的特色了。

  桂宏诚接受中评社专访时指出,“副署权”源自英国,国王的政治实权移转至国会,所谓“国会主权”或“国会至上”。而国王仅保有代表国家之仪节及公布法令等的“元首权”。国会多数党议员领袖担任首相,国会多数通过的法案和行政部门发布的命令,皆由首相“签署”后送呈国王代表国家公布生效。

  桂宏诚提到,英王任命首相的命令也须经首相自己“副署”,因为首相是经国会多数所决定,且由首相代表国会送请国王公布人事令。国会多数党领袖组成行政部门,行政部门执行国会多数决定的政策,所谓内阁是负责执行国会决策的部门,立法和行政间行并无所谓“权力分立”。

  对于绿营一直举过去郝伯村曾不副署李登辉任命蒋仲苓上将的人事令为例,桂宏诚认为,这是符合“宪法”的。“总统”公布法令“须经‘行政院长’副署”,表示“总统”只有公布法令的“义务”,有权决定蒋升不升上将,本应是“行政院长”的权力。

  关于“宪法”定有“副署权”,桂宏诚解释,就是如以“议会内阁制”为基本架构,法律制定过程中,即使融入美国总统的覆议制,但经覆议后维持“立法院”议决的原案,“宪法”增修条文明定“行政院院长”即应接受。亦即,“行政院院长”即“应”于“副署”后送“总统”公布,使法案生效成为法律。

  “宪法诉讼法”明定大法官未达“宪法”所定15人时,“总统”应于2个月内补提名。桂宏诚表示,赖清德过去虽提了,但只提“捍卫绿政权者”,“立法院”当然不应同意任命。可是,赖清德耍赖就不再提名了,致使大法官目前未达可做出“宪法”解释的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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