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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批赖是清德宗变法 就是民选独裁者
http://www.CRNTT.com   2025-12-18 11:59:01


国民党召开“清德宗变法-君主立宪”记者会。(中评社 黄偕华摄)
  中评社台北12月18日电(记者 黄偕华)针对“赖政府”对“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法案选择“不副署、不执行、不公布”。中国国民党18日召开记者会痛批赖清德是“钦定宪法大纲”,跟1908年清朝政府公布的“君上大权”一样,规定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并引用哈佛大学教授专书,认为赖清德的作为与民选的独裁者作为几乎一致。

  国民党今天上午召开“清德宗变法-君主立宪”记者会,由国民党发言人江怡臻主持,邀请台北大学公共行政暨政策学系教授刘嘉薇、泰鼎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叶庆元出席。会中还播放去年绿委庄瑞雄质询府方秘书长潘孟安的影片,其中潘当下就直言,对于立法通过案子,“行政院”是应该副署,要不然会打脸“总统”,会造成“宪政”危机。

  刘嘉薇提到,她在学校主要是有教授政治学的课程,也担任过民主与“宪政”的授课老师,所以对最近的发展非常不解,她认为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非常明确就是“行政院长”应该要接受这个决议,如果全盘的不接受、不副署,这代表了完全不重视多数的民意,突显了赖清德的团队“知法玩法”。她说,今天之所以挺身而出是为了守护“宪政”,否则在台湾,我们教授政治学、“宪法”相关的课程会教不下去。

  叶庆元提到,1908年清朝《钦定宪法大纲》部分条文,当中提到“君上大权”,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他强调,原来民进党的“宪法”,是以“大清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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