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共制定、修改、废止行政法规466件次,其中制定56件、修改46件次,“一揽子”修改327件次、废止37件。大家也关注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行政立法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制度规定,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快完成重大立法项目,确保行政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涉外领域立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全局,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立法,及时修改或废止那些不适应新时代改革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制度,着力以良法来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是持续提升行政立法的质量和效率。我们将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努力拿出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好办法、好举措。同时,健全从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到协调、审议等一系列制度和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切实增强行政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还有就是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各方面的立法协调,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相关联相配套的行政法规立改废释等各项工作。
四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进一步健全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渠道,保证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健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谢谢。
陈文俊:感谢五位党代表,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参与。今天的记者招待会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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