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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市长卢秀燕。(中评社 方敬为摄) |
中评社台北11月24日电/中国国民党籍台中市长卢秀燕今天表示,公务人员或民意代表应以“中华民国”为唯一“国籍”与效忠对象,不应有其他国籍,不论中国、美国、日本或任何国家都不应该。
民进党政府主张依《“国籍法”》,担任民选公职陆配必须提出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不过实务无法达成。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20日召开记者会,书记长罗智强20日表示,在“宪法”之下,大陆地区不是外国,根本没有“国籍法”适用问题,规范陆配是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不是“国籍法”,民进党现在就是违法滥权打压陆配。为保障陆配参政权,国民党团将提修法,明定陆配参政权不受“国籍法”规范。
《中央社》报导,民进党籍台中市议员陈淑华、江肇国今日在台中市议会质询卢秀燕对修法的看法,卢秀燕答询说,“中华民国”是公务员及民代唯一效忠的“国家”。
此外,江肇国追问卢秀燕,是否同意陆配归化“中华民国”年限从6年缩短到4年。
卢秀燕表示,“立法委员”有修法职权,还不知是否这样修法,也是大家在臆测,她不评论臆测的事。以目前法律及个人意见,公职及民代就应以“中华民国”为唯一“国籍”及效忠对象。
她说,曾发生议员或“立委”被发现持有美国籍或其他国籍后不得不去职,道理很明白,没有针对性,“只要是‘中华民国’以外的国家都不应该是我们效忠的对象”,当然各国各有国籍规定,有些国家容许双重国籍,但公务员及民代都应以“中华民国”为唯一“国籍”且唯一效忠对象,这非常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