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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中评社 李子宁摄) |
中评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 李子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网信办、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后,先后作过两次修正。司法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在立法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当前消费者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框架内完善相关规定。
有记者提问,《条例》的发布和即将实施,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能否介绍一下该《条例》出台的主要背景和政策制定的初衷,旨在解决哪些现存的主要问题?
郭启文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后,先后作过两次修正。近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尤其是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传统消费领域,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预付款“退款难”“卷款跑路”等问题比较突出。在网络消费方面,经营者滥用技术手段、平台规则、自身优势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多有发生。网络虚假营销、直播带货中的假冒伪劣以及“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对于这些问题,有的现行规定比较原则,有的还存在制度上的空白,有必要通过制定实施条例,细化补充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