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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郑月娥8月31日记者会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21-09-01 00:22:21


 
 
记者:林太你好,首先想问本月中《明报》报道,政府高层指示一些公营机构停聘AO(政务主任),请问消息是否属实?你本人及其他问责官员有没有下达相关指示?第二条问题,关于早前立法会议员郑松泰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并失去其立法会议席,资格审查委员会没有就此事公开理据,对他本人而言是否公道?这对于未来仍然想参选的民主派来说很难有参考作用,那么日后他们还有多少参选空间?最后想问,有报道指政府日后会收紧进入处所的规定,没有接种疫苗的人可能不能乘搭交通工具,这些消息你是否能澄清一下?政府想收紧进入处所的条款到怎样的地步呢?谢谢。
 
行政长官:第一个问题,据我所知是没有,不过我不介入公务员的管理工作,你需要的话可以要求聂德权局长澄清,我认为不会有。每个人都有工作的自由,这是《基本法》所保障的。我们当然希望加入了公务员行列的同事会有一份使命感,继续服务社会,但如果他们想在外面寻求更好的发展,我们没有理由阻止,亦没有什么能力阻止,他们递交了辞职信、给予足够的通知期或是补足所需金额,便可以离职,所以是没有上述这件事发生。

  第二个问题,这次有关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的过程中是在法律方面的首次援引,亦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成员有三位官员及三位社会人士。关于你提及的个案,那是唯一的个案,这次资格审查唯一不能够确认的个案就是这个。资格审查委员会按人大常委订立的机制,在本地法律方面亦有这个条款,便是向国安委──即由我担任主席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寻求意见,我们亦按早前公开的程序,请警务处国安处做了一些调查分析,然后我们便作出判断,国安委亦作了一个判断,出具了意见书予资格审查委员会,表示这个案不能通过。大家都记得,国安委的工作是不予公开的,而国安委出具了意见书予资格审查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即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从而失去候选人及当然委员的资格,亦是不予上诉的。在过程中,我相信那位人士亦有提及,我们有询问过他,我们有向他提供掌握的资料,并让他回馈意见,即我们对此事是这样看,并问他有什么想申述,所以是清晰的,程序都是按早期我们通过一条法律的所谓负面清单及正面清单来进行,这两个清单都很清晰。我们一定是掌握了证据,国安委才会作这个决定,然后交给资格审查委员会再作决定。

  第三个问题,我们目前没有任何计划将进入处所跟接种疫苗直接挂钩,当然早期我们有一个措施,即现在都适用的vaccine bubble(疫苗气泡),如果接种了疫苗,一些处所的营运模式会较为放宽,这是一个安全的考虑。例如餐饮业,如果员工和雇客都接种了疫苗,其实已经可以正常运作,这是D类的餐饮业运作模式,近日多了一些社团活动便是这个原因。你说要完全拒绝一些人进入处所的硬性规定,我们现时没有考虑。到了怎样的情况才迫不得已要作这个考虑呢?那就是有另一波疫情发生。现在我们第四波疫情完结了,这两、三个月我们都“顶住”了,没有新一波的疫情爆发;如果很不幸有第五波疫情,我亦不想如以往般关闭很多处所的运作。我们说过从四月开始,抗疫新路向是希望持续保持现时的社交距离状况,不要“时开时关”、“时松时紧”,特别是学校,如果又停止面授课程,对学生的影响很大,这我刚才说过了。若有新一波疫情,这个情况下有些处所要如常运作,包括学校要继续进行面授课程,到时用什么来划分,恐怕便是按你有没有接种疫苗、有没有这个保护,才可以继续在学校进行面授课程、继续参加活动,但暂时我们未有一个推行的计划及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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