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历经2019“黒暴”,但是要香港法律界摘掉“英式假发”,恐怕也如清人“剪辫子”一般痛苦。事实上,当下英国法律界也在改革,他们很多人也不喜欢这“遗老遗少的道具”。这也不用急,可以等,不需要外部压力,让他们“自我革命”,自己也觉得难看没必要就不戴了,省得英国佬又抓住做文章。
值得肯定的是,5月23日,现任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立法会会议上表示,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完成适应化和废除过时条文的工作刻不容缓了。她说的是,要删除现行法律中的殖民字眼,“女王陛下”及“联合王国”字眼。试想,回归25年才搞法律文件“去殖民化”,Queen`s Road怎可能改呢?
香港去殖民化,最重要的是教育领域。英国一百多年来在香港推行“殖民奴化教育”,眼下还是根深蒂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香港的接班人。香港去殖民化,其实还任重道远,工程艰巨而又细致。
三、不能照搬西方的选举政治
香港回归以后与内外反对派的博弈,其实质是争夺管治权的斗争,而主战场则在“选举制度”。香港的反对派称为建立民主制度。他们的策略是,凭藉依然长期占有多数的社会基础,去夺取立法会的议席,以制衡政府的施政;同时,积极参与特首选举,将普选解释为“一人一票”,同样是企图利用己阵营的多数有机会胜选特首从而掌握特区的最高权力。
事实上,从基本法撰写草案开始,博弈就异常激烈,最后基本法45条规定,特首经协商或选举产生,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由于基本法附件一只写明2007年前特首由选举委员会选出,从2003年开始反对派就开始瞄准2007年特首之位。但人大在2004年4月26日释法,除规定2007年选举规定不变外,并规定若要修改选举方式,应先由特首报告然后由人大审批。2007年12月29日,人大做出“1229决定”,认为可在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之后立法会亦可以普选参考。2014年8月31日,国人大常委会通过“831”决定,批准普选特首,但先由提名委员会提名。香港反对派认为按此法难以“入闸”,但是英美使馆则劝他们“袋住先”。现在回过头看美英老奸巨猾,如果反对派听话,香港由此陷入恶斗不止的选举政治泥坑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