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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会现场(中评社 卢哲摄) |
对于旧区重建工作的方向,经民联副主席吴永嘉表示,经民联认为“同区7年楼龄”补偿机制不宜改动,纵使市建局面临庞大财政压力,但现有机制为业主放售单位予市建局提供足够诱因,行之有效,不宜改动,否则会引起新的争议,更会削弱业主放售单位的诱因,拖慢重建进度。他又建议旧区重建可采取“一地多用”的发展模式,当新住宅大厦落成后,在基座拨出部分楼面作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亦可在区内中心位置建设综合大楼,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经民联执委龙汉标表示,经民联促请特区政府将楼龄70年或以上,以及楼龄50年或以上但有迫切重建需要的楼宇强拍门槛降至60%,并在强拍申请门槛的法例修订草案将全港一视同仁,以同一标准按楼龄放宽强拍申请门槛。此外,他建议加强公私营协作,市建局可负责收购旧楼,并进行拆卸及土地平整工作,发展工作就由发展商负责,并参考过往公私营协作重建项目的成功经验,在各重建区中挑选合适选址,发展地标式重建项目,为区内其他重建项目提供示范作用。
经民联对推动全港旧区整体重建十一大建议包括:
(1)全面检讨《市区重建策略》,设立旧区重建KPI,每5年启动750幢旧楼重建;
(2)建议修例明确规定市建局的职责是以重建为运作最高指导原则和主核心业务;
(3)注资市建局,成立重建专项基金,解决重建的资金问题;
(4)“同区7年楼龄”补偿机制不宜改动,既避免引起新的争议,又可以为业主放售单位予市建局提供足够诱因;
(5)推动楼市全面“撤辣”,减省重建成本;
(6)放宽有迫切需要重建的旧楼强拍门槛,加快重建进度;
(7)放宽地积比,提升楼宇高度,增加市建局和发展商重建意欲;
(8)加强公私营协作,大型计划可以由市建局收购,发展商重建;
(9)重建后须提供足够社区设施和休憩用地,“一地多用”善用土地资源;
(10)多管齐下,协助业主维修旧楼;
(11)推行申报制,冷气机支架、晾衣架等“轻微僭建”在申报后可暂缓执法,为小业主提供自行整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