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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健慈:国安立法彰法治公义利安居乐业
http://www.CRNTT.com   2024-03-27 00:38:51


 
  另一方面,《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获立法会全票通过后,一些美西方国家、反华组织、反华政客、外国媒体、“走佬”潜逃外国的通缉犯等继续作出抹黑诋毁、误导的言论。对此,傅健慈认为,立法获得强大民意支持,社会各界热烈欢迎,但美英等西方国家无所不用其极,不断置喙、抹黑立法,凸显虚伪双标嘴脸,政治凌驾法治公义,展现霸凌主义,其心可诛。

  傅健慈表示,反中乱港分子,死心不息,视法律如无物,勾结外部势力,仍然继续抹黑诋毁《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和香港的法律制度及司法独立,散播失实误导言论,煽惑人心,试图破坏国家安全和香港的繁荣稳定,他们的奸计是不会得逞的。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者必究”,国安罪犯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也会被香港警方全球通缉,最终他们难逃法网,必定会受到法律应有的惩治。

  傅健慈说,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就是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保持香港长期的繁荣稳定及市民的福祉和根本利益。香港特区依法完成香港国安条例立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社会各界齐盼尽快堵塞国家安全的漏洞和短板,筑牢国家安全的屏障,“早一日得一日”是大家的共识。这次立法得到中央的信任和大力支持。特区政府是按照香港的实际情况,采用普通法的法律制度和特色,并参考了内地和外国的国安法,才进行立法。条例条文清晰,定义明确,刑罚适当,平衡了法治和人权自由,符合国际标准,针对极少数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彰显法治公义,天经地义。

  “香港国安条例概述的罪行定义明确,根本没有模糊的地方,此次立法是经过立法会严谨的程式,立法会议员审慎地逐条审议条文,并作出建设性建议,特区政府也相应作出修正。”傅健慈解析,条例明确界定罪行要素,规定了罪刑法定,清楚区分罪行与非罪行,比如完善现行《刑事罪行条例》中的“叛逆”及相关罪行,令叛国性质的行为得以有效防范,国家领土免受侵略,包括订立叛国罪,涵盖意图危害国家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而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行为,将现时为普通法罪行的隐匿叛国罪行编纂为成文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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