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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傅华伶(会议直播截图) |
中评社北京10月2日电(记者 陆文煜)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主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与跨境法律服务”学术研讨会日前在线上举行。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傅华伶从法学教育的角度,围绕深度合作问题,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最近一年所思所面对的实际困难。谈到跨境法律服务人才中存在的现实困难,主要包括“双语”教育转换、“双法”制度差异和“两地”实践差异等三方面问题,建议多组织会议交流、多进行课程交流,多沟通、多交流、多谅解、多对话。
傅华伶指出,香港的法律制度的前途会长期保持香港法律的普通法制度,法律教育培养将来的律师,其中面临三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第一个是“双语”教育转换问题。任何法律原则都通过某种语言表达,语言的表达形式和法律内容不可分开的,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是能够不用英文来实施普通法的一个制度或一个国家,普通法基本上还是英文。香港要继续进一步国际化,香港自身是普通法世界的一部分,必须和英文世界保持密切的深度联系,这也是维持香港自由市场系统、香港法制、香港的国际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就香港法律来说,英文是底色,这是共识,但香港的普通法也必须适应中文的诉求,或者接受中文,这是一种挑战。香港的官方语言是中文,香港绝大多数受众、法律的消费者不能流利使用英文,多数的客户当事人或是其他的消费者都想用中文母语来瞭解面对的法律问题、解决法律问题。从某种意义上,中文是一种民主的诉求,这里面的民主和和法制存在明显的张力。从1996年始,香港法院开始有规模地使用中文。2021年的香港刑事案件中,裁判法院有超过84%在使用中文,区域法院有97%在用,上诉方有70%以上用。如果双方律师和法官能够说中文会比较顺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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