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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回避一中”是此次研讨会的重要共识之一 |
不应回避一中,是此次研讨会最具共识的一点。台湾学者也同意两岸主权重迭这一事实,亦即法理上的确只有一中,这一事实早已反映在当年的“国统纲领”之中。反过来说,一中也不能只是指历史的、地理的、文化的、血缘的一中,而应该是法理的一中。两岸统合学会成员也同意不可以将“一中”虚化或空化,而应有宪法上的约束力,主张以“一中同表”做为两岸政治定位的论述基础,并建议大陆方面,可以在“一中新三句”后再加上一句“中国的主权由两岸人民所共有与共享”,并表示,两岸目前宪法均为“一中”,即“两岸一中”,但是另一个现实在于两岸目前在治权上各有其宪政秩序。在一个民主化台湾的内部,“两岸平等”是台湾任何主要政党都不太可能让步的底线。
也有学者认为,在表述上,由于“一个中国”语意上可能引生一些其他想法,特别是台湾同胞所可能产生的疑虑,因此台湾学者多建议在不影响一中原则的逻辑基础上,改变表达形式,转而强调主权与领土不容分割,主权为双方共有与共享。也就是说,两岸可以考虑以一种比较隐性的方式来表述一中原则。这样的论点获得一些大陆学者的呼应,认为是一个很具创意、可以回避许多难题的新表述方式。
在两岸定位上,两岸统合学会“一中三宪,两岸统合”的主张,也引发了许多讨论。至于此次会谈的另一个焦点议题,是有关“两岸和平协定(议)应有之内涵”,也引起十分热烈的讨论。两岸统合学会提供了一份书面的《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草案版本,供与会者参考与讨论。两岸学者都认为两岸和平协定的签订,乃是一个确保两岸和平发展最重要的制度性安排。至于在这样的一份协定中,应该放入哪些内容,意见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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