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条 对从台湾输入大陆的商品采取快速验放模式,建立有利于规范和发展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制度,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科学、稳妥、有序推进台湾输入大陆商品第三方检测结果采信。对来自台湾的符合要求的产品实施风险评估、预检考察、企业注册等管理,推动两岸食品、农产品、消费品安全监管合作。
为推动台湾输入大陆商品便捷快速通关,支持两岸第三方检验检测市场发展,海关部门正研究制定采信第三方检验机构结果管理制度。制度出台后,将优先适用于台湾输入大陆商品。台胞台企输往大陆的商品,大陆海关将大幅降低查验比例,实现快速通关。向大陆输出商品的台胞台企,可向大陆海关提供商品安全声明和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结果,实现快速通关。符合条件的台湾第三方机构可申请成为大陆海关认可的被采信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若被大陆海关采信,将进一步提升公信力,有机会获得更多的检验检测业务。
第12条 台资企业可与大陆企业同等参与行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共同促进两岸标准互联互通。
标准化工作对企业及行业在降低生产成本、协调生产过程、提升国际竞争力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大陆在制订和修订行业标准方面具有广阔市场优势,台资企业在部分产业领域有着丰富技术积累,双方合作有助于提升两岸企业在标准领域的话语权,增强竞争力。台资企业可以参与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和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在标准立项、征求意见、标准实施等过程中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委员或观察员参加大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欢迎广大台资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订和修订工作,共同促进两岸行业标准共通。
第13条 符合条件的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可以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2015年以来,国务院台办在20个省市批准设立了76个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涵盖园区、学校、创业孵化器、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各类平台,为台湾青年提供施展才华、实现抱负的舞台,逐步成为两岸青年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台湾青年来大陆实习就业创业的重要载体。为支持台湾青年来大陆发展,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费;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可以申报并享受政策优惠,将为基地和示范点发展和台湾青年来大陆创新创业创造更好环境。
第14条 台湾同胞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寻求领事保护与协助,申请旅行证件。
两岸同胞血脉相连。我们始终高度重视维护海外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我们积极开展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为在海外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突发安全事件的台湾同胞积极提供帮助,同时受理海外台湾同胞申请办理各类旅行证件等事务。台湾同胞如遭遇紧急情况,均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寻求领事保护与协助:一是拨打外交部领事保护与协助应急热线。在海外拨打方式是+86-10-12308,也可拨打+86-10-59913991的备用长号码。二是下载“外交部12308”手机客户端(APP),通过“一键求助”功能,实现网络拨打12308热线。三是直接拨打驻外使领馆公布的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四是通过中国领事服务网、“领事直通车”微信公众号、“领事之声”微博,第一时间获取海外安全提醒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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