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卫东称,现在国民党和民进党在“立法院”围绕着这个条例在争斗,绝对不能够让一个包含“两国论”的定位进入这一条例,否则将对两岸关系是一个很大的创伤。因为无论怎样的法律合作,其中很重要的法律定位就是两岸必须要对两岸同属一个国家这个两岸关系的本质属性法律定位,有共同的认知和明确的规范,但是台湾方面在这个方面做得还很不够,这实际上也限制和制约了两岸在其他方面的法律合作。
朱卫东还说,明确两岸同属一国的法律定位后,下一步比如说两岸公权力部门的交往的规范问题,对台湾公权力行使性质的认定问题,都很好做。大陆一直在提出关于两岸合情合理的安排,都可以找到很多解决办法。
“我认为政治和法律不可分。由于现在政治僵局没有打破,台湾方面在最根本的两岸关系同属一国这个法律定位上没有拿出一个更为明确一致的共识前,其他一些法律努力的方向主要是两岸法律实务界解决两岸法律对接协调的问题,更好地服务保障两岸人民权益方面。这方面我觉得在两岸知识产权等很多涉及到民生议题,其实两岸实务部门需要进一步去规范。”朱卫东说,“现在我觉得可操作性的东西要强,而且现在双方对彼此法律的瞭解还不够深入。因为现在大陆真正全面瞭解台湾1949年法律体系规范的人比较少,台湾方面瞭解大陆1949年后法律规范实务相对来说,跟这种朝气蓬勃的两岸关系的实践,老百姓的需求是非常落后的。”
(后方支援记者:李仕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