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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爷爷讲故事系列之第十一讲:1946年台湾人的同乡会和返乡潮
http://www.CRNTT.com   2016-12-02 15:22:58


图一
  1945年8月15日中午,日本天皇透过“日本放送协会”(NHK)发表他在1945年8月14日预先录制的广播讲话《大东亚战争终结诏书》(图一),宣布无条件接受美、英、中、苏四国的《波斯坦宣言》,宣布无条件投降。

  日本天皇在“诏书”里说:“至如排斥他国之主权,侵犯他国之领土,固非朕之本志”。这是在为自己、也为日本的天皇制辩护,却也承认了“排斥他国之主权、侵犯他国之领土”的罪行。
  
  日本将它侵占的中国领土分为“新领地”和“占领地”,台湾、大连等为“新领地”,“清国奉天省”(后成立傀儡政权即“伪满”)等为“占领地”。这在日本人绘制的地图里有所表现(见图二、图三)。

  日本天皇宣布投降时,在日本的“占领地”北平、天津、上海、青岛、厦门等地及伪满都有为“讨头路”(即求业谋生)而来的台湾人。迫于生计、苦于思乡,在大陆的台湾人兴起了一波返乡潮。

  “中国陆军总部”1945年11月1日拟定、“行政院”1945年11月10日发“内政部、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及各省市政府”“令仰遵照”的《对台湾人处理办法》规定:1.凡在日军中服务之台湾人,仍与缴械后日军官兵暂不区分,由各受降区一并集中,交由当地政府管理;2.散在各地台湾人民,应与日伪分别集中,严密保护;3.曾任日军特务残害同胞或帮同日人逃避物质转卖军用品者,均依法惩处;4.凡属良善者原在内地居住,或愿回台,听其自由,但大部分以送台长官署安置为原则;5.返台时,应集团输送,由长官署派人前来参加登记及输送工作。

  按照军政当局制定的“集中管理”和“集团输送”的原则,北平、天津、上海、长春、厦门等各地台湾同乡会积极开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当局行政效能低下造成的缺失。

  以北平、天津台湾同乡会及其“台湾省平津同乡会联合会”为例。

  台湾省平津同乡会联合会在1945年12月14日的一份呈文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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