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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双方约定,协议涉及的中国对美纺织品和服装出口2006年的增长率将限定为10至15%。 |
中评社香港12月31日电╱2006年1月1日,中美纺织品协议将正式生效。按双方约定,协议涉及的中国对美纺织品和服装出口2006年的增长率将限定为10至15%,基数基本上是2005年美国从中国的实际进口量。
这意味着在2005年初全球取消纺织品配额制度以后,美国仍将对中国出口的棉裤等21类产品实施数量管理。按照中欧签署的纺织品谅解备忘录,在2008年之前,中国输欧的10类纺织品年增长率被限定在8%至12.5%之间。
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的梅新育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对中国纺织品出口企业而言,上述协议消除了未来3年在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两个出口市场上的大部分不确定性。
2006年中国纺织品、服装外贸企业将根据商务部规定,以新系统、新办法申领对美、对欧市场出口紧俏纺织品的配额许可证。
根据中国与欧美达成的协议,商务部于12月14日制定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草案」,并设计了新的许可证管理、发放系统。
与旧系统相比,新系统有几大特点:强调由商务部统一进行数据管理,实现与海关联网,企业可以在网上申请配额许可证,商务部与地方外经贸委之间可进行双向核查。这些措施意味着政府部门有意加强对纺织品、服装出口贸易的宏观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