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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两制台湾方案 借镜香港

http://www.CRNTT.com   2022-10-02 00:10:59  


 
  这昭示我们,设计“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时,不仅要有赋予台湾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制度规定,而且要有充分体现中央有效管治权的制度规定,两者不可偏废,同时要铺设中央行使有效管治权的制度抓手。中央既要积极行使对台湾特别行政区的有效管治权,又要支持和保障台湾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其关键是要处理和把握好中央管治权和台湾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有机平衡,实现二者的协同发展。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台湾社会的长治久安。

  第六,坚持共治与自治相统一。“一国两制”实践之初,官方媒体多用“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来比喻香港与内地的关系,这其实是强调“分治”。固然,在“一国两制”下,分治是必要的,但长期分治会在一定程度上固化香港与内地的差异,这不利于培养香港民众的国家认同。所以,治理不能长期停留在分治层面,而应该在分治的基础上积极向共治转变,通过共治打造共同利益连接,增进香港与内地的一体化。目前,中央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等举措,其实就是落实香港与内地共治的一种形式。

  这启示我们,两岸统一后,必须避免重复香港实践中出现的“井水不犯河水”的现象。我们设计“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时,要铺设两岸共治的制度平台,至少要预留两岸共治的制度空间。两岸统一后,应继续深化和扩大两岸融合发展,要鼓励和支持台湾民众尤其年轻人参与到国家建设中来,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前途相连结,铸牢两岸命运共同体意识。两岸统一后,要注重台湾与大陆的经济社会文化的一体化建设,可以考虑打造横跨海峡西岸和台澎金马地区的“闽台大湾区”,消弭两岸在经济、社会、生活、文化等方面的隔阂,实现两岸深度融合。

  主权与安全及爱国者治台

  第七,坚持主权与安全相统一。香港回归后,曾在长达23年时间里,国家安全立法一直处于被悬置的状态。外部势力借助香港的安全制度漏洞,大搞“反中乱港”活动,还企图将香港作为推行“颜色革命”的“桥头堡”,这严重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实再次证明,安全与主权密不可分,即使拥有主权,倘若没有安全保障,主权仍会受到伤害。鉴于香港安全制度漏洞带来的危害,中央果断出手,于2020年颁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由此保障香港实现了由乱及治的重大转变。

  这启示我们,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时,必须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原则,这是设计“一国两制”方案的根本遵循,在这个前提下,台湾享有高度自治权。这要求我们在进行相关制度设计时,一定要坚持主权与安全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台湾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中央可以考虑直接制定台湾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然后列入《基本法》附件中,导入台湾特别行政区适用。至于授权台湾特别行政区自行国安立法的部分,一定要预设能够保障立法得以顺利落实的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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