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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指之痛拷问钓鱼执法 法治之耻公权蒙羞
http://www.CRNTT.com   2009-10-30 09:17:51


 
三、“钓鱼执法”惟利是图 罚款经济难退场

1、“钓鱼执法”获利惊人 执法是幌子获利是根本

  从孙中界为证清白自断手指开始,围绕着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的“钓鱼执法”而展开的报道、揭秘和讨论,让我们看到了某些地方行政部门,是如何从一个社会的管理部门变为以自利为主要目的的分利小集团的。(上海《每日经济新闻》)

  《中国青年报》在报道中指出,在一份名为《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提到,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这已经不是在维持出租车市场秩序,而是在搞产业了。这份工作总结说明,上级下达的罚款指标和罚款分成制度客观上也为交通执法部门提供了扣车罚款的动力。执法部门之所以会花钱请“钓钩”协助查处黑车,其目的已不仅仅是打击黑车,从黑车车主身上获得的巨额罚款才是相关部门最主要目的。(北京《新京报》)

  相关数据不仅从侧面印证了“钓鱼式执法”的存在,也揭开了这一执法行为背后的利益链。 “钓鱼执法”实际上就是交通执法行政大队雇用“钓钩”在路上“设局”,引司机入瓮,然后以“非法营运”罪名对司机施以重罚。而据媒体调查,在“钓鱼执法”过程中,“钩头”、“钓钩”和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相互配合,事成后进行利益分成,由此形成了一条“双赢”的利益链条,结成牢固的利益共同体。据报道,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在上海可能雇用和部署了上千个“钓钩”以配合执法,这数字足以令人胆颤心惊,如此也足见“钓鱼执法”在上海之普遍,其背后的灰色利益链条之庞杂。上海屡出“钓鱼执法”事端,实在毫不奇怪了。(上海《上海商报》)


2、罚款成为执法目标 为民执法还是为钱执法

  打击非法客运的行政执法的初衷和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保障乘客安全,规范本市客运市场秩序,制止车辆非法客运行为”。这是交通行政执法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其它诸如罚款等执法手段只能是为目标服务。然而在许多时候,由于利益驱动罚款往往成了行政执法的目标,变成了“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钓鱼执法”之所以备遭诟病,其原因不止于罚款,而且还在于执法者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据报道称,仅上海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2年时间里,“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或许正是在“罚款指标”的指引下,行政执法便肩负了完成罚款指标的重大使命。(北京《经济观察报》)

  谁在鼓励行政执法这种惟利是图的倾向?在上海,一份《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的地方法规明确,执法人员“以录音、录像、笔录等”为证据,即可列为非法营运。而部分区县《打击黑车有奖举证制度实施办法》和查处带来的巨额行政罚款,催生出行政执法部门空前的逐利热情,以致钓鱼执法成为公开的秘密。更重要的是,当行政权力在丧失公众责任的前提下要提高执法质量时,以罚没款项等经济激励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就成为政府内部不得不依赖的激励途径。就此而言,行政执法如果惟利是图,它与一家不正当竞争的公司目标就没有区别。(广东南方报业网)


3、“敏感”数据讳莫如深 执法部门能否自证清白

  今年9月8日,上海司机张军,因为好心搭乘一名胃痛男子,遭到钓鱼执法,海市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认定张军为非法营运,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张军缴纳了一万元罚款。9月28日张军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代理律师是著名律师郝劲松。(北京法律界网)

  在郝劲松律师的申请函中,明确要求上海各相关单位公开近几年来的“钓鱼”信息,包括查获非法运营的“黑车”数量、罚没金额总额及去向、预定罚款指标任务、配合执法的“钓钩”人数以及奖励金额等“敏感”数据。按照最近的相关报道,被“钓”的司机都要交1万元罚款才能提车,而且罚款交给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那么这其中牵扯到两个问题,首先是罚款标准如何规定的?其次是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具不具有收缴罚款的权力?(上海新民网)

  按照《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其罚款限额必须遵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有的甚至需要由国务院作出规定;而且明确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那么,现在确实有必要让上海当地有关部门公开相关信息,尤其是罚没金额总额及去向。此前有报道说,“钓钩”可以从收缴的罚款中获得一定额度的奖励,加之罚款标准是否合法,作出罚款决定的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是否与收缴罚款分离,疑问重重,需要通过信息公开给公众一个完全真相。如果涉嫌违反上述法律和法规,那么行政钓鱼执法之恶就不仅仅是戕害社会道德和良善了。(河南大河网)

  按照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的工作总结,两年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上级的预定指标。一个闵行区,两年内竟然能够冒出5000多辆非法营运车辆,确实有些匪夷所思。而如果钓鱼执法背后确实存在巨大的利益链条,那么行政执法部门自身涉嫌违法在先,而且涉嫌违法金额又如此之巨,这才是我们关注钓鱼执法事件的重中之重。应该说,郝劲松切中了钓鱼执法的命脉。(河北《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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