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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互联互通是大势所趋 但要避免一刀切
http://www.CRNTT.com   2021-09-22 16:35:19


 
  李三希:反垄断的本质幷非反对某家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主要还是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保护的是竞争,而非竞争者。

  陈永伟:从经济学角度看,企业更“大”是能够产生规模经济的,但与此同时也可能抑制竞争。反垄断反的,主要是企业“大”了之后变“坏”,从而抑制竞争的这一面。

平台开放大势所趋 谨慎推进勿伤创新

  记者:连日来,有关外链解锁的话题热度不断,这也是互联网反垄断近期的工作重点。

  就在9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指出:“保障合法的网址链接正常访问是互联网发展的基本要求,无正当理由限制网址链接的识别、解析、正常访问,影响了用户体验,也损害了用户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9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举办的一场“屏蔽网址链接问题行政指导会”上,参会的阿里巴巴、腾讯、字节跳动、百度、华为、小米、陌陌、360、网易等企业被要求在9月17日前必须按标准解除屏蔽,否则将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目前来看,平台间的开放和互联互通是否代表着未来应有的发展方向?目前主要存在哪些障碍?应如何克服?

  李三希:互联互通的指向是比较宽的,既包括数据可携带权,还包括软件可操作性的互联互通。从总体上来说,还是要去解决反垄断里静态效率和动态效率之间的冲突,要进行权衡。

  从事后的角度而言,当然是希望所有的互联网平台都互联互通,但是它一定会涉及事前激励的问题。不然没有企业愿意花费心力建设自己的平台,所以需要寻找到一个平衡点,对于是否开放,如何开放,应该给予更加审慎的利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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