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在互联网反垄断中,要避免对必需设施的轻易认定。必需设施是工业经济时代上下游市场的一个关系概念,也就是企业如果占据上游,对下游市场产生控制能力,无法让下游市场企业与其进行公平竞争,那么其有可能被定义为必需设施。如果其他企业离开了这一必需设施,其市场竞争能力会受到极大损害。
但在数字经济时代,这种定义需要慎重。比如即时通信市场的确更高频一些,但其与社交媒体和信息分发市场幷不存在明显的上下游关系,即时通信领域的成功也不意味着社交媒体和信息分发领域必然成功,因为用户注意力市场是很难被垄断的,而企业随时可以在移动应用商店建立自己的App。
薛军:我认为,平台开放不应仅仅局限于巨头之间,而是应该更多向中小企业开放。平台作为市场主体,享有一定的基于自己的商业模式的考虑设置开放条件的权利,这些应该是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一个范围,其应遵循有利于市场活力的培育、消费者福利的增进和行业技术的创新这三点要求。国家要求企业进行平台全面开放,可能也要基于审慎的政策效果的评估。
尤其要注意平台开放与强化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而后者就是要形成一个有效的企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如果市场不对通过有效竞争获得的这种优势地位进行保护,允许别人来“搭便车”,那么企业创新的动力就会减弱。
陈永伟:所谓的互联互通本质上是一个平台开放的问题。经济学的理论告诉我们,平台开放和封闭都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和收益,因此互联互通一定要权衡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究竟是什么样的平台之间进行互联互通,性质上是有很大差别的。
有些平台在功能上本身是互补的,它们之间不愿意互通,可能只是由于某些历史原因,导致它们陷入了“囚徒困境”。对于这类问题,有关部门介入协调一下,让它们实现互通,无疑会提升社会的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