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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农民8个月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368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
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河南省禹州市农民时建锋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时建锋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368万过路费”与“无期徒刑”,引发舆论大哗。时建锋称,赚了20多万元,但逃费就高达360万元,如果不逃费岂不是要倒贴300多万元?“368万”的数字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计算方法是否科学?能否让人信服?面对这一判决,收费部门是否曾反思一下,导致时建锋偷逃通行费的罪魁祸首又是谁?本社汇选有关论点,供读者参考。(评论员:季 实)
第二页:判无期开先河 八个月逃费三百万 第三页:量刑难以服众 虽有法理但无人情
第四页:过路费猛于虎 收费黑洞暴露无遗 第五页:间接推高物价 物流已成经济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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