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发地点燃放鞭炮是驱邪,不存在对死者幸灾乐祸之意,也不存在不尊重死者的意思。任何人都会想到是祈求此地“今后不要再出事死人”,就这么个简单的推理,却非要污蔑受害人刻意“诅咒”死者,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若非“我爸是国法”,老百姓之间若真的产生误会,也会以理性的态度去询问燃放鞭炮到底是驱邪还是诅咒且幸灾乐祸,而事实上冯副县长的老婆儿子小姨子小舅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动刀将人捅伤,无法无天之下,不就是“我爸是国法”吗?
由“我爸是李刚”,到“我爸是国法”,个例不断出现,形成一股倒行逆施的逆流、毒流,破坏了庄严的法律,一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这其实已经不是一个李刚或者一个冯双贵的问题,而是干部队伍中某些官员趋于特权化、蔑视法律无法无天的问题。下一个李刚是冯双贵,下一个冯双贵会是谁?□李振忠
“我爸是国法”的关键是调查“我爸”
尽管“我爸是国法”很有眼球效应,但这起事件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当事人有没有说过这句话似乎不太重要了,重要的是调查“我爸”冯双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