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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泉: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设想

http://www.CRNTT.com   2009-03-15 00:12:24  


 
    关于台湾政治定位问题

  这当然是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长期以来,我们似乎没有把“领土”和“政权”严格地区别开来。所谓“领土”,是指一个国家所管辖的土地疆域,它是历史形成的客观存在;而所谓“政权”,则是在这块土地上人为形成的权力实体。

  台湾和大陆同属中国领土,这是长期历史形成的客观存在,是不可以加以分割的。台湾虽曾先后被荷兰和日本侵略者抢占过,但毕竟都已收复。自1949年以来两岸虽因国共内战而至今尚未统一,但正如以上所说,其同属于中国的事实也并未改变。“台独”分裂主义者虽有心改变,但那是不可能的,也是决不允许的。正因为这样,一切所谓“两国两制”的模式,都是行不通的,是不能考虑的。

  另一方面,目前的台湾与大陆又是两个互不隶属的政治实体,它是国共内战历史遗留下来的,不能说是中央对地方的关系,其实行的也不是同一个政治制度。这两个政权,现在既然都不想以武力解决矛盾,那就必须以适当方式坐下来谈判。谈判当然是平等的,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也不是以大压小或以小傲大。也正因为这样,一切所谓“一国一制”的模式,也是不适用的,不能考虑的。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现海峡两岸执政的国共两党,历史上虽有严重的意识形态分岐,但毕竟都是爱国主义政党,必须共同维护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要认真地和共同地处理好带有分裂倾向的民进党问题,要争取他们,团结他们,化解歧见。两岸和解,中国统一,这决不是“卖台”,而是“爱台”,也是“爱国”。爱台和爱国是一致的。我个人坚信,中国共产党和全体中国人民爱国和爱台、反对分裂国土的立场是坚定的,不可动摇的。有人企图挑拨和分化两岸中国人和国共两党爱国合作的关系,相信也是不可能得逞的。

  根据一国之内“领土”和“政权”关系,未来在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或对台湾进行政治定位时,必须兼顾领土的完整性和两岸现政权的平等性。要把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地区”,与历史在这个地区遗留下来的一个 “政权”区别开来。这样才有可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当然,这只能是一个中国,而决不是“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只要我们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相信对岸也会是通情达理的。

    “一国两制”的组织形式

  有关“一国两制”的统一模式,各方已经提出的都未见有超出邓小平所提出的原则构想。“一国两制” 与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没有“一国两制”的落实,就很难构建两岸和平发展框架。而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把“一国两制”更加具体化、完善化和可操作化。作者个人建议,可以考虑以下原则:

  (1)就台湾属于中国的领土来说,可以就地设置“中国中华民国特别行政区”(简称台湾特区)。区旗可以用现在的“中华民国”旗,这可以照顾到许多人对于这个称号的感情。这讲的台湾特区,只是“一国两制”的一个部分,它不同于港澳特区,不存在“矮化”问题。

  (2)统一后可以统称“中国”,取消双方原有关于国家的称号,既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使用“中华民国”;

  (3)这个特区政府直属中央政府,它既高于内地现有各省市自治区政府,也高于港澳地区的特别行政区政府;

  (4)这个特区政府可以设部、委组织,直接管辖台湾现有几个省市级单位;

  (5)这个特区政府成员,根据台湾现行体制,可以新当选的执政党为主体组成,每选举一次就更迭重组一次;

  (6)这个特区的少数核心成员,将平等地成为中央政府的当然成员,参加全国政权的领导管理,并随台湾新民选政府的产生而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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