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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改革 重点在何处

http://www.CRNTT.com   2010-02-03 10:55:34  


 
  社会为何对大学拥有自主权高度警惕?显然,这不是公众不知道大学该自主办学的道理,而是没有可用好大学办学自主权的机制。

  在政府、社会与大学之间,我国大学没有类似国外大学那样的理事会治理结构。大学理事会一般由官员、立法机构代表、大学领导、教授代表、学生代表、社会贤达、校友代表组成,负责学校的重大战略决策,保障公立高校,会在具体的办学战略制定中,用好纳税人的钱。在学校内部,我国大学也没有类似国外大学那样的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的机制与组织,行政力量主导学校内部的教育资源和学术资源配置,导致办学偏离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甚至成为学术腐败和教育腐败的高发地。

  保障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必然选择。为此,需从法律保障与校内管理制度改革着手推进大学自主办学进程。去年,新创的南方科技大学表示,要通过制订由深圳人大审议通过的《南方科技大学章程》,来确保大学依法自主办学。这值得所有高校借鉴。其实,我国《高等教育法》也早已规定大学必须有大学章程,可在我国2300所高等学校中,目前没有一所大学有具有宪章意义的大学章程。制订由学校举办者同级人大通过的大学章程,大学依据《大学章程》办学,是落实自主办学的第一步。

  前不久,在2010年度工作会议上,教育部明确提出,要“使2010年成为教育改革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说,要研究制定高校分类指导意见和分类管理办法,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探索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从中可看到教育部推进高校内部管理改革的意图,有消息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规划纲要草案将于两会期间公布,温总理在这之前明确提到“大学必须有办学自主权”,让我们对纲要中有关大学管理制度的改革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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