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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统合实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http://www.CRNTT.com   2010-06-06 00:23:39  


 
  欧洲学者用“自我拯救论”来描绘欧洲国家参与欧洲共同体的“自我需要”。从欧洲统合的进程来看,“自我需要”的确有它道理。西德决定加入,是为了取得与其他国家平起平坐的机会,经由统合来获得自己的“主权”;法国决定主导统合,是希望能经由欧洲共同体让它再度成为世界的强权,与在农业政策上得到满足;英国决定加入是为了挽救其逐渐落后欧洲大陆的经济发展;丹麦、爱尔兰的加入也是不得不为之;希腊等南欧国家也是经济的诱因下决定加入。冷战后中东欧前共党国家的纷纷加入,也是希望经由欧洲共同体得到安全与经济发展的保证。另外一群等在外面加入的国家,如乌克兰等,也是基于同样的安全与经济理由,希望参与欧洲联盟。

  两岸关系自然不是外国关系,两岸统合是在整个中国的框架内开始进行,而不像欧洲统合是立基于以每个成员“主权”独立为前提。不过,做为一个宪政秩序主体,欧洲统合成员的“自我拯救论”应用在两岸时,同样可以得到:推动两岸共同体、共同市场,其实也是台湾的一项自我拯救、或自我需要工程,台北的主体性并不会因为参与两岸统合机制而受损,反而是更巩固与扩大。对于北京来说,共同体机制的统合一旦启动,两岸的和与合就是一条不会逆转的道路,它是和平统一的先前阶段。

  从这些角度来看,两岸未来要追求的不仅是类似ECFA的自由贸易协定,而是具有统合机制的互动。从认同的角度来看,ECFA无法发挥两岸共同认同的功能,它与FTA,WTO一样,其目的只是在于贸易的便捷化与关税的减免化,属于物质性的经贸交流,不会涉及政治性的认同,相关经济体之间仍是各自为政,没有共建、共治的情形,因此不会产生统合的认同现象,这也是我们如果站在两岸和平发展的高度来看两岸经贸关系时,经贸共同体或共同市场是远远优于自由贸易协定的。

  我们主张在各个领域,包括食品安全、农业、南海、甚而文化、教育等领域都可以推动共同体与共同政策。透过共同体,两岸可以强化制度认同,透过共同参与、相互学习、共同治理,以为最终的统一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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