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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承包公安局?

http://www.CRNTT.com   2010-06-29 12:00:03  


 
  何止城管,公安局也有“查牌差役” 

  治安承包

  “治安承包”是指将某一特定区域的治安防范任务和一部分管理任务有偿承包给某个人或某一组织,承包人组织人员(联防员、治安员、协警之类)开展巡防工作等,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区域内的刑事案发数量等指标对承包者进行考核奖惩的社会安全管理模式。

  1996年,山东泰安市农村就曾初步尝试,退伍军人周广以每年10800元的价格承包下该市下官庄村治安,而成为中国“治安承包”第一人。随后,“治安承包”之风陆续蔓延到河南,吉林,内蒙古,浙江,广东等地。治安承包的内容逐步扩大到一部分治安管理权,如宁波余姚市牟山镇从2005年就开始推行治安承包责任制,将治安巡逻以及村内的私房出租管理、暂住人口登记等管理权一并承包。

  “治安承包”下,诸如联防员、治安员、协警之类的查牌差役犯下治安案件可谓层出不穷,例如百度“协警打人”,有122000搜索项;“治安员打人”,有114000搜索项……

  “查牌差役”其实无处不在 

  现代“查牌差役”的实质

  除了城管执法,治安之外,诸如各种行政处罚、税收、审计、交通管理、检疫等领域,类似编制外的“查牌差役”无处不在。

  “查牌差役”实质就是现代政治学观点上的行政委托,指的是政府机关将公权力委托给非行政机关组织行使。可以说,我国的行政委托已经毫无边界,乱象纷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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