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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可以建私人会所吗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17 10:49:56 |
2005年时,故宫对原有管理体制进行了变革,将原有的“服务处”改变为“文化服务中心”。这一举动的背景,正是时值文化体制改革大幕的开启。 同样在2005年,半事业半企业的“故宫文化服务中心”就闪电般地与香港益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合约,共同成立了北京故宫宫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故宫宫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可谓与故宫“渊源颇深”,其股东多为故宫文化服务中心人员,更曾经有故宫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而益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也与故宫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而网上曝出的:今年4月23日,建福宫会所开幕式以及那份“入会协议”,正是宫廷文化公司“擅作主张,扩大服务对象”造成的恶果。 >>>事企不分 比如“故宫文化服务中心”,在其刚刚成立时,因为脱胎于“服务处”,所以在体制建设上没有任何变化,仅仅是换了块牌子,服务处主任直接变成了服务中心法人代表。但这样的“公司”却根本没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一般公司的组成要素,在当时,法人代表解释为“刚刚成立,还不够正规。” 但时过境迁,这个直属于故宫的“半企业半事业”单位,却成为本次“会所门”的策源地之一,正与其长期市场化程度过低有关。否则怎会有疑点重重的“香港益诚投资有限公司”,更怎么会有令人齿冷的“私人会所入会函”? 通过查询得知,作为一个有法人代表的机构,故宫文化服务中心在招聘时依然挂着“事业单位”的金字招牌,甚至要求员工必须具备北京户口,这一细节亦反映出其“部门作风”的本质。 ■ 结 语 搞商业开发是没错的,但正如“淮北为枳”的隐喻一样,故宫在引入经营进程中犯下的错误,与整个体制背景,有着莫大的关系。 (腾讯新闻《今日话题》2011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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