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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真维斯楼”之辩

http://www.CRNTT.com   2011-06-07 14:33:37  


 
冠名本身并没有错

  著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从1980年代开始,我国高校已经开始出现了让渡图书馆、体育馆所冠名,来实现多元渠道筹资的尝试。而1990年代,高校以冠名吸纳助学资金就出现了第一波热潮。当时大的环境背景是:大学就业由分配制改为自主就业;高校管理打破行业部门的界限,开始整合学校的资源;教育产业化的思想初现端倪,很多学校开始运用学校的资源获取社会捐赠。

  “当时比较乱,为了让学校的冠名比较有序,政府部门就要求学校的冠名都要经过审批,审批权在教育部。”熊丙奇介绍。于是出现了1997年国家教委颁布的这条“禁令”—各类学校中,属国有资产的校(园)舍、教室及其他建筑物,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拍卖其冠名权;校(园)内各类教室、各类建筑物不得以捐资者名字命名(如遇特殊情况,则需审批)。

  这种审批本身属于行政审批的范畴。随着1999年高等教育法的颁布,学校办学的主体地位进一步被确立,过多的行政审批也逐渐被取消。到了2004年,国务院取消了教育部门的冠名审批权力。从此高校向捐赠方让渡建筑物的命名,可以自主地依据捐赠法来具体实行(捐赠法规定,捐赠方可以对捐赠项目有命名权利)。“行政审批越多就证明政府干预越多,取消(冠名审批)是一种进步,把权力还给学校。”熊丙奇从积极的角度看待这种变化。

  他认为大学学院与建筑物冠捐赠企业名或人名,非但不一定会损害大学精神,而且还可能有助于大学精神的推行。“大学精神的本质是独立,而一所大学要获得独立的办学空间,财政独立性至关重要。”

  目前中国公办大学的财政收入主要有几个来源:政府拨款,学生学费,学校经营所得,以及社会各界的捐赠。尽管各个学校的状况不同,但据熊丙奇的研究,政府拨款与学费收入大约要占到高校财政的80%。“办学经费过于倚重政府投资,必然导致学校的自主空间非常有限。”熊丙奇举例,很多重点大学在实行省部共建后,大幅度增加了在当地的招生名额,由此造成“重点大学地方化”的问题,这便是政府部门投钱而要求“相应回报”的例子。而世界各国的大学,都在想办法拓宽学校办学资源,增加自筹经费在整体办学经费中的比重,摆脱办学过于倚重国家投资和学生学费的情况。让渡学院和楼宇的冠名权,换取不菲的捐赠投入,就是其中一种常见的办法。

  冠名本身并没有错,但冠什么名、怎样冠、冠多久,这些问题处理好,都需要民主的讨论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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