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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和平发展期政治定位与路径

http://www.CRNTT.com   2011-09-22 00:10:21  


 
  两岸现有论述:多为“一X两Y”的模型

  为了解决两岸政治定位问题,官方民间、大陆台湾、海内海外均相继提出不同的见解。北京官方的论述为“一国两制”,台北官方是“一国两区”,李登辉时代提出的“特殊国与国”,属于“一族两国”。其他主张包括“一国两府”、“一中两治”、“一国两治”、“一国两席”…等等,这些不同的主张,我们以“一X两Y”做为归类。

  “一X两Y”的论述有几个重点需要厘清。第一、“一X”(一中、一国)对主权的描绘是实的还是虚的?如果是实的,它是指两岸哪一方所有?“一X”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华民国”?如果是虚的,“两Y”最后会成为“二X”,走向“两个中国”(偏安)或“一中一台”(台独),如此“一X”的提法就已经失去意义了。第二、“两Y”之间的政治关系为何?是平等?分立?分离?还是不对称?

  从一个完整的论述来看,在“一X两Y”的相关论述中,“一X”应指涉及主权的规范;“两Y”则着重在治权的基础与权力实践。因此,“一X两Y”必须从主权、治权、权力三个方面来探究其内涵与可行性。

  “一X”的讨论:主权归属的争议

  (一)主权可否为单一排它?

  如果所提出的“一X两Y”主张,在主权主张方面仍是以“单一排它”为基础,那么在未来的两岸和平协定中,彼此都很难正式接受或承认。例如,目前台北主张的“一国两区”与北京的“一国两制”,均认为自己是那个“一国”,其主权涵盖对方。平常大家说说无妨,但是正式要谈两岸定位时,台北无法接受北京定义的“一国两制”,北京也不会同意台北定义的“一国两区”。

  在国际法上,治权来自于主权。如果没有主权,其治权就缺乏完整性。例如香港、澳门,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拥有何种程度的高度自治,必然完全取决于北京的给予。目前港澳基本法的法源均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显示港澳治权所属的基本法位阶低于北京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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