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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危机的代价

http://www.CRNTT.com   2012-04-13 08:32:09  


中国银监会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
  中评社北京4月13日讯/“从欧洲各国四个不同部门的负债情况和危机中的境遇来看,政府如何对待危机的对策影响深远。”最新一期《新世纪》周刊(2012年4月9日出版)刊载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的评论文章“拯救危机的代价”,详文见后:
 
  寅吃卯粮、过度负债、对未来现金流的透支导致的偿付危机,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及其后的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的本质。
 
  这场危机对于政府、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家庭“四个部门”的负债水平都有影响。金融机构处在债务“击鼓传花游戏”的节点位置:金融机构都希望将风险或不良贷款最终转移到其他“金融部门”或“非金融机构部门”的其他企业手中,以分担损失;一旦陷入困境,又希望得到政府救助,甚至在市场上做空政府牟利。金融机构若“大而不能倒”,其结果就是整个社会为之埋单。政府所谓挽救金融危机的诸多做法,实际演变成了自身的债务危机。而欧洲各国家庭部门和非金融部门不同的负债状况,导致这些国家呈现出不同境遇,其中那些任由房地产泡沫泛滥,政府过度刺激消费,促使家庭负债率直线升高的国家,问题尤为严重。
 
  ■ 政府被拖入泥潭
 
  从“金融机构部门”看,多数欧洲国家金融机构杠杆率在危机前几年变化不大。杠杆率增加较快的少数金融机构,是因较多参与了复杂衍生产品和交易业务,如瑞士和英国的主要银行,美国的主要投行如贝尔斯登、高盛、雷曼兄弟、摩根士丹利及政府出资的房利美和房地美等,这些金融机构的杠杆率在危机前的2002年到2007年期间,上升了至少25%,但大多数主要从事相对传统的中小商业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杠杆率并未明显增长。危机后,金融部门一方面广泛接受政府救助,另一方面通过增资、收缩调整业务范围等去杠杆化操作的措施,杠杆率已降低。
 
  2000年到2007年间,除希腊、葡萄牙外,大多数成熟经济体的政府债务在GDP中的占比并无显着上升,欧债危机重灾区的爱尔兰、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甚至在缓慢下降。欧元区17国的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也非常平稳,维持在65%至70%之间。但危机后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救助改变了这一切,加上各国为刺激经济,实行扩张的财政和货币政策,造成了政府偿债的巨大压力,发行债券的成本也随之上升,形成恶性循环,把政府推入债务的泥潭。
 
  ■ 负债稳定的部门
 
  在一些主权债务危机较为严重的欧洲国家,其“家庭部门”负债情况相对而言较为稳定。 危机发生前,欧洲家庭杠杆率(家庭负债/可支配收入)整体上一直保持稳定。例如,2000年意大利家庭部门的杠杆率仅为34%,法国为48%。直至2008年,一些欧洲国家家庭部门的杠杆率虽然有所上升,但总的水平仍然维持在较低的合理范围之内。2008年,希腊总体债务占GDP的比率虽然比德国高出25%,但是其家庭部门负债占GDP的比率比德国还低约12个百分点,也低于整个欧元区17国约1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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