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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征地制度改革乃当务之急

http://www.CRNTT.com   2014-03-26 11:29:02  


 
  另一方面是在征地过程中的“利”。利益可能没有绝对的标准,最终达成双方乃至多方利益的平衡,但是由于农民往往缺乏谈判的筹码,在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他们的利益受损又成为常态。《人民日报》微评就说道:从农民手里征收一亩地不足8万元,转手卖给开发商123万。“征你一头牛,补你一只鸡”该变变了!别让吃亏的总是农民!

  文章认为,征地问题的实质就是“权利”的冲突,而突围的方案也唯有赋“权”给“利”,而这需要更加系统和全面的改革才能实现。首先,加快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尤其需要保障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他们能够在法定的程序中维护自身利益。权利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这也意味着农民维权最重要的司法途径要中立客观,全面遵循法律规定而不是受行政力量和地方利益羁绊。

  其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清晰的利益判断和平衡标准,如何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收益?说到底是政府或企业不要“与民争利”,中央既然决定“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那就要用明确的制度来规范并保证它的落实。尤其是这种标准不应该过于地方化,在征地的问题上,不仅需要保证公平公正,还需要主动“让利于民”,唯其如此,类似的冲突才能减少。

  再次,征地领域的冲突和案件群发、高发,不仅造成全社会的愤怒和不安,汹涌的舆情还导致地方政府公信力骤降,可谓满盘皆输,但这些冲突至今没有出现明显的缓解情形。何至于此?一个关键因素在于过往这些案件的处理都没有形成真正威慑力。在不少极端事件中,哪怕案件侦破,也多半是执行者受处罚,而那些背后的操纵者却成了漏网之鱼。要想终结征地领域的极端事件,还需要在执法的严格和深入方面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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