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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台湾两大主流论述的危机与对策

http://www.CRNTT.com   2022-02-28 00:05:45  


 
  以长时间尺度来看,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乃至“和平统一”的达致,分为三个缺一不可的阶段;岛内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政治焦点,逻辑上必然是“反独阶段”的“独立诉求”,“现状阶段”的“现状诉求”,以及“促统阶段”的“统合诉求”。在以“现状”为坐标尺原点的诠释下,“独立诉求”意味着迈向法理分离进程的“对于现状的消极突破”,“现状诉求”意味着“诉求现状本身的维持”,而“统合诉求”意味着迈向统一进程的“对于现状的积极突破”。而三个阶段藉以维持自身进而过渡到下一阶段的基础在于:反独阶段的“不武”共识,现状阶段的“不独”弱共识,以及促统阶段的“统合”强共识。由此检验岛内至今的政情民意之变迁,对于此三阶段的“符合与否”,从而纳入三阶段框架,形成事件本身对于大陆诉求的真实意义,作为针对于问题解决逻辑的清晰理解,构成了对于对象的真实定位。如果用三阶段框架来定位,理解将变得清晰。

  可以发现在民进党“‘中华民国’台湾论述”出台与定型前,国民党较早解决了“‘中华民国’理念问题”,以新党的出走为标志祛退了带有“急统”色彩的“正统‘中华民国’理念”,形成了当下带有“现状”色彩的“‘中华民国’论述”,而与民进党的“台湾‘共和国’主张”相抗衡,构成了岛内的论述对立。这一阶段的论述对立,实质上是在“‘中华民国’宪法”标识下,“现状诉求”与“独立诉求”的对立。

  国民党的论述在“‘中华民国’宪法”的框架下处理和对待两岸关系,衍生出两个国民党两岸路线的特质:一是两岸的和平;二是两岸的合作。和平意味着不要战争,是台湾民众最大的公约数;合作意味着经济红利,也是台湾民众所乐见。以“和平与合作”为核心的“‘中华民国’话语论述”,于2008年与2012年两度将国民党送上执政党的位置。由此带来民进党的话语论述的调整,确立了“‘中华民国’台湾”的论述,以1949年国府迁台作为‘中华民国’新生的起点,并认定台湾当务之急是拒绝一国两制,保有现在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保卫‘中华民国’和保卫台湾是相通的。

  在这一阶段中,如果以体现“一中”的“‘中华民国’宪法”作为“现状”的“标识”,民进党“‘中华民国’台湾”论述接纳了“‘中华民国’要素”,等同于“容忍”了要素中内涵核心的“‘中华民国’宪法”,毕竟“宪法”是诠释“国家”的根本要件。标志岛内民进党的议程重心从孜孜以求的“对于现状的消极突破”,收缩至“退守现状本身的维持”,造就了岛内两种“现状论述”的抗衡局面。而两种论述中“‘中华民国’要素”内涵,在历史延续性上的兼顾程度有出入,但均不敢摒弃构成“‘中华民国’要素”核心要件的“‘中华民国’宪法”,而后者的核心在于“一中法理”,这是民进党纵然“修宪”也不敢妄动之地方。

  以三阶段的定位来看,可以发现在某种程度上,民进党“‘中华民国’台湾”论述的出台本身,是大陆反独工作的成果,也是促统工作的前提。意味着,大陆已成功遏制了岛内“法理分离”为标识的“独立诉求”,作为社会政治动向的焦点,部分解构了岛内势力“对于现状的消极突破”的努力,构成了今后积极突破现状的基础所在。从越界球到擦边球,本身便具有转捩的标志性意义。因而,将两党的两种论述纳入大陆的主权意义世界中加以理解,内嵌于国家统一问题的解决逻辑中,导出的将是大陆方面对于“和平统一”进程的战略定力与战略自信,其本身已然构成统一历史进程中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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