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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应保九二共识及战略模糊

http://www.CRNTT.com   2021-05-06 00:01:34  


 
  再说案例。“一中原表”不是个人心血来潮之作,而是这样做有先例可循。2005年5月举行的“胡宋会”所发表的“会谈公报”就采取了这个做法。该公报所达成的“六项共识”将“两岸一中”作为两岸政治互信的基础,并特别与“九二共识”相互印证;在对此进行描述时,就是把当年海基会和海协会达成“九二共识”的两个版本的原话照抄出来,一字不漏,也一字不多,可以说这就是对“一个中国”的原版表述。当然,“胡宋会”会谈公报是用了一个括号对此进行记载和说明的,其实括号中的内容更重要。〔22〕今天,在采取“一中原表”的做法时,可以把括号去掉,以示更加清晰与明确,也以示更加郑重与权威。

  第二,在“及其核心意涵”上做文章。“九二共识及其核心意涵”是多年来大陆方面比较正式的一个政策性表述,最近国台办发言人在回应邱太三谈话时再次使用这一说法。〔23〕它不仅对国民党,也对民进党留出余地,提供了政策表述空间。但如果想通过战略模糊(或哪怕是“建设性模糊”)的路径做出某种表述,必须聚焦“核心意涵”、符合“核心意涵”,而非心念他移、另起炉竃,用新名词回避“核心意涵”,或采取其他蒙混过关的办法。只要符合“核心意涵”,对两岸双方共识的概括可以起新的、另外的名词,也就是创造形成一个“新共识”。

  这里,还有个微妙而不能不说是重要的政策信息,即:在十八大以前,大陆方面较多使用的是“九二共识及其内涵”的用语;而到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对台政策讲话时则开始使用了“核心意涵”。“意涵”与“内涵”这二者虽只有一字之差,却含义深刻,颇值细细品味。应该说,“核心意涵”比“内涵”似乎预留了更灵活的表述空间,包括对民进党当局来说。笔者说过,“对蔡英文和民进党而言,接受‘九二共识’是维持现状成本最低的选择”;其实,认同“核心意涵”并作出相关表述,也是一种“成本最低的选择”。

  第三,通过双方签订“和平协议”或“结束敌对状态协议”,可以将目前的“弱共识”转化为“强共识”,将“九二共识”所本来就有的两点从暗示部分转向明示部分。这是一种十分理想化的选择,只有在两岸双方的“共同政治基础”非常稳定而牢靠、政治互信达到很高水平的情况下,才能够出现。届时,要签订“和平协议”或“结束敌对状态协议”,就至少需要双方对一个中国原则或“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做出明确宣示;在“强共识”发挥功能之下,“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核心意涵将被文件化、法律化。但就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来看,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尚是一种理想状态,落地实现的可能性很低。〔24〕

  最后,本文再做一补充式说明,鉴于目前的两岸关系基本状态和水平,对以上三个建议,笔者倾向于优先细化前两个。对第一个建议可以进一步理论化,对第二个建议可以进一步政策化。即使两岸关系没有出现改善与转圜的可能,在“九二共识”问题上采取“一中原表”的做法,也是一种以正视听、实事求是的必要之举,可为历史留下真相。如果两岸关系出现转机,它将能够藉势开拓出向前发展的更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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