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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大湾区重大疫情需有法治 | |
http://www.CRNTT.com 2022-04-05 00:02:40 |
重大疫情是人类的共同敌人和抗争对象,给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巨大挑战,其中包括重大动物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具有复杂性、突发性、冲击性等特征。为此,“十四五”规划郑重提出:“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强化跨区域、跨流域灾害事故应急协同联动。”可见,跨区域重大疫情应对是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作为中国跨区域典型样本的粤港澳大湾区自2017年启动建设以来,一直探索重大疫情的应急法治协同建设之道。然而,由于顶层设计的制度机制建设相对缓慢,粤港澳在协同工作中仍面临着各种障碍,这在新冠疫情协同防治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为此,本文拟对大湾区重大疫情的应急法治协同建设问题进行研究,期待能为高质量建设大湾区建言献策。 一、应急法治于大湾区协同处置重大疫情的制度理性 (一)应急法治是大湾区协同处置重大疫情的制度基础 风险与人类社会共存。为了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几乎每个国家都建构了相对完善的应急体制机制。中国是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随着经济、科技等快速发展,各类重特大事故频发,影响着国家的公共安全①。由于突发事件的出现往往意味着社会进入紧急状态,为了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行政机关往往需要突破常态下的法律规范体系,采取事实上的行政应急处置措施甚至非常措施。因此,行政应急权必然会扩张。②如若行政机关一味追求行政效率,势必大大压缩公民权利的空间。祇有把行政应急权纳入法治轨道,才能将行政应急行为对公民的损害程度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内,进而在保障人权和协同高效处置重大疫情中取得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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