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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石宝宝赔偿要体现对违法者的惩罚

http://www.CRNTT.com   2008-12-31 15:58:37  


今年6月以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医院泌尿科收治了14名不满周岁的婴儿,他们因长期食用三鹿奶粉患有肾结石,“三聚氰胺门”由此曝光。
  中评社北京12月31日讯/此间《新京报》今天载文指出,“三聚氰胺门”从表面上看,是一次因缺陷产品所引发的大规模人身损害侵权纠纷,而究其实质,却包含了企业道德、政府公信、司法公正、社会公平等内容。要重建政府公信,恢复公众对民族奶制品产业的消费信心,期待有关部门和责任企业能以真诚的心态来慎重面对善后赔偿。文章内容如下: 

  各方期待的“结石宝宝”赔偿方案近日终于现身媒体。据媒体报道,三鹿集团等22家肇事责任企业共同筹资11亿元,对全国29万多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不区分死亡婴儿、重症患者和一般患者的情况,每位确诊患儿大约分得约3600元的现金赔偿。 

  由于“结石宝宝”幷不单纯是一宗因缺陷产品所引发的侵权赔偿,里面还夹杂了政府责任,因而政府补偿也是整个赔偿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另据《广州日报》12月29日报道,东莞传出政府补偿的标准是:死亡婴儿每人将获赔20万,重症患者每人3万,一般患者每人2000元。目前尚无更权威的机构来证实东莞方面的“政府补偿”说,公众也不知晓这种“企业赔偿”加“政府补偿”的赔偿模式是否仅适用于东莞,还是适用于全国。 

  三鹿也已经陷入巨额负资产,政府主导的赔偿方案既是目前唯一的选择,也很可能就是受害者最终的选择。政府补偿体现了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但也理应看到,获得合理的赔偿,是因缺陷产品致健康受损甚至生命消逝的受害者或其家属的法定权利。因此无论何种赔偿方案,应该有受害者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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