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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案再调查:法治精神已深入民心 | |
http://www.CRNTT.com 2009-01-18 09:28:17 |
进入2009年,全国20多个省区已经陆续开始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赔偿方案,向受害者发放赔偿金。但是,李心全却不在此列。“去县卫生局要钱,他们说,9月11日以前死亡的,都属于个案,暂时不给赔偿。”李心全说,在律师的建议下,他到县法院起诉三鹿,法院的答复是不予立案,也没有说明什么原因。他的孩子死于9月10日,正好比国家正式公布“毒奶粉”事件早了一天。“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李心全不断追问记者。 “他这样的情况,还是要通过司法渠道来拿回赔偿。”知名侵权法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麻昌华说,目前所有赔偿都是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的,行政手段可以迅速调集各种资源,这比通过集团诉讼的司法途径有效率得多,但这幷不能取代司法途径,目前统计的受害者数量、赔偿数额,还仅仅是行政作用结果,肯定有不合理之处,中间会有漏掉的,有少赔的,也会有多赔的。 国家公布的受害者有将近30万,而像李心全这样的被遗漏在统计数字之外的受害者暂时还难以计算。对于三鹿集团的审判,仅仅意味着“毒奶粉事件”善后的开始,这样一件重大的公共危机,不是一两个月,甚至不是一两年就能解决的。1955年,日本也曾发生类似的森永奶粉导致婴儿中毒事件,司法程序先后进行了20年,而善后的赔偿问题一直到今天还没有结束。 “在今后的几年里,肯定会有大量毒奶粉侵权案子出现。”麻昌华说,国家的赔偿仅仅是保障性的,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最终个体的赔偿方式、赔偿数额还必须回到司法途径上来。 但麻昌华也认为,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拿回赔偿,也将面临重重困难,对于个体诉讼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取证困难,首先必须证明孩子喝的是三鹿奶粉,还必须证明一直都是喝的三鹿奶粉,而不是其他。这样的道理说起来容易,但要想取得法律认可的证据,将是极其困难的事。 对于李心全而言,就是如此。目前,他能掌握的证据仅仅是遗弃在家里的三鹿奶粉的空袋子。“我们也正在联络国内的侵权法专家,打算召开一次相关的研讨会,希望能够出具一个完备的法律意见书,对此事的最终解决做出点贡献。”麻昌华说,一旦赔偿诉讼进入司法程序,巨大的数量对于各地司法机关来讲,也是巨大挑战,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够做出一个示范判例,其他同类案件就可以援引。 对于中国司法系统而言,如果一直不向受害者敞开诉讼的大门,将会极大削弱公众对于司法权威的信赖,如果敞开了大门,则将面临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司法难题,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对中国司法漫长而艰巨的考验,才刚刚开始。(作者:田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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