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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文物能打官司要回来吗?

http://www.CRNTT.com   2009-02-13 10:10:16  


 
  刘洋:凡事都要有个说法,这是我们做律师的原则。你想想看,别人打了你,要是打了屁股,摸摸算了,反正看不到;若要打了你的脸,就要和他拼命;若要打掉了牙,就要以牙还牙。现在好了,这些强盗的子孙拿回了我们的牙齿,在我们眼前晃着说:“看到了吧,伙计,若要拿回你的牙,就要花钱买了去”。你要真是乖乖地掏出钱来把他买回去,那可真叫窝囊。所以,我是坚决反对用钱购买。同时,我也坚决地要求追索回来。那么怎么去追索,怎么去拿?战争时期的靠的是枪炮,和平时期靠的就是法律。

  记者:有媒体把您称为“诉讼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第一人”,我很想知道,您为什么会去选择做这样的事情?

  刘洋:你问的这个问题,我其实也在想。从个人经历来说,我从80年代就开始喜欢收藏了。瓷器、家具等等我都非常喜欢,可以说和古董有很深的感情。另外,我的职业是一名专业的律师。文物收藏爱好者加上法律工作者的双重身份,使我很早关注文物回流的法律问题,也在考虑能否用法律要回我们在海外流失的文物。2005年,我成立了“海外流失文物追索起诉办公室”,把这个事情作为我的课题在研究。

  记者:您的这个组织一共有多少人?能不能向我们介绍一下您的计划,以及您做这个工作的进展?

  刘洋:组织刚刚建设的时候,我雇用了一些员工,后来觉得经济开销上的压力太大,把员工都辞掉了,现在就是我儿子在帮我,他也是做法律工作的,牺牲了很多时间来帮我。

  记者:我知道您不只是课题研究,在2007年6月您就曾打过一个官司,也就是索要龙门石窟佛首的行动,那是一个什么情况?

  刘洋:去年,我发起了诉讼,追索洛阳龙门石窟流失的佛首。这是追索回流文物首次在国内法院立案成功。我起诉的是美国一个藏家,那个事情最后就晾在那里了,没有赢也没有输。

  记者:什么意思?

  刘洋:案子没有一个结果的最主要原因,是我没有拿到龙门石窟的授权——这个案子是以我个人的名义提起诉讼的。我当时也在争取龙门石窟的授权,可是当时的领导不重视我,这个我也可以理解。不过,那个案件没有打赢的关键就是这个授权。我是以个人的名义提起诉讼的,而这个佛首在法律意义上说不是我个人的,所以对方很难判。我只能说,这个行动表明了我们的态度,至少让对方知道了我们的态度。那个佛首也不能继续流通了,从这一点来说,我们还是胜利的。

  记者:那我们把问题再回到圆明园的问题上,洛阳龙门石窟案件对于圆明园兽首这件事情,有什么可以借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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