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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俄罗斯经济“向东看”? | |
http://www.CRNTT.com 2015-03-14 11:39:44 |
孙永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能源合作是中俄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以来,俄因乌克兰地缘政治危机和西方国家制裁,加快推进“向东看”战略,扩大与包括中国在内的亚太国家的经贸往来,以减轻对欧洲市场的依赖。此间,中俄能源合作取得重要进展:双方签署了天然气东线协议和尽快启动西线建设的框架协议,石油、煤炭、核电等领域合作也在按计划进行。但是,中俄能源合作要实现互利共赢,双方尚需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做很多工作。为此,提出下列几点看法。 (一)中俄能源合作有利于两国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 能源安全是各国制定长期经济发展战略的基础和前提。中俄能源合作是保证两国能源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两国发展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 中俄发展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很难想象没有能源合作作支撑。中俄能源的互补性是发展两国在能源领域战略伙伴关系的着力点,潜力很大。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能源需求和消费大幅度增长,国内能源储备规模较小和后备应急能力相对较弱的矛盾越发突出。中国能源供应和消费结构尚未摆脱高污染、高碳排放的传统模式,使环境和空气污染加剧。2013年,在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比重仍高达67.5%,天然气仅占5.1%。同时,清洁燃料严重不足,石油和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已分别达58.1%和31.6%。特别是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增大,能源资源争斗激烈,中国油气进口不断增加,使海陆运输安全问题凸显,国内能源价格确定难度加大,能源安全问题受到挑战并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确定因素。 俄罗斯有丰富的能源资源,常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居世界前列。能源,特别是能源出口是俄国家经济的支柱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近期国际地缘政治的博弈,乌克兰危机和西方的制裁,对俄能源安全和经济造成严重威胁。为摆脱制裁压力,保证国家经济和能源安全,俄政府和能源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调整政策,改变出口方向,推动“向东看”。应该说,俄加强与中国能源合作,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符合其自身的国家利益。同时,可形成“西方不亮,东方亮”的能源战略布局,有利于摆脱西方制裁,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俄国家及能源部领导人都认为并坚信,在西方制裁条件下,俄通过现有的生产、科技和自身潜力,仍可实现能源战略规定的主要目标。俄自身的生产潜力在开发服务和技术本地化过程中仍会不断扩大。在全球化背景下,西方用经济手段达到政治目的的制裁措施,只能改变一些能源项目中的合作伙伴或供应方向,其他什么也改变不了。 中俄能源合作在两国国家元首的关心指导下正在加强。俄通过从斯科沃罗季诺到大庆的输油管道向中国出口石油;铺设“西伯利亚力量”输气管道主干线项目已启动;“中石油”与俄罗斯石油公司还签署了“中石油”获得东西伯利亚万科尔油田10%股权的相关协议,标志着“中石油”正式进入俄油气上游领域。 从总体看,俄对发展与中国能源合作态度是积极的。中俄发展能源合作是必然趋势,是双方各自能源安全战略和经济稳定发展的共同需要,是双方利好的战略抉择。近期,乌克兰危机和西方对俄的制裁,不过是这一合作进程的催化剂。 (二)保证中俄能源合作长期互利共赢需解决的问题 中俄能源合作要保证长期互利共赢,还需要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解决不少问题。这里既有双方对能源合作的认识高度和思维方式问题,也有包括项目的总体布局、管道续建、价格、企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1.双方对能源合作的认识高度和思维方式不同 从理论上讲,中俄能源合作并非权宜之计,而是保证双方能源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共同需要。可是,俄一些媒体和学术专家对中俄能源合作却仍存质疑。他们认为,中国从俄罗斯和中亚大量进口能源,“损害了俄国家利益”,甚至还认为,这是“向西伯利亚的扩张”。2014年10月李克强总理访俄签署了38个包括能源、金融和技术领域项目的协议。对此,俄独立政治家鲍里斯·涅姆佐夫评论说:“俄行政当局正越来越面向东方,尤其是把中国作为金融和商业替代来源,希望以此方式加强与东部邻国的战略联系,抵抗来自西方的封锁”,“但是,中国GDP比俄多5倍多,不难想象,未来俄将变成中国的殖民地并将丧失主权”。针对俄总理梅德韦杰夫提出的“到2020年前,拟使俄中贸易额增加1倍,达到2 000亿美元的目标”,俄一些专家认为,俄对中国的依赖在增强,这会使俄经济发展放缓,同时,对资源的依赖增强会打碎本国实现现代化的所有希望。 当然,对任何问题,乃至重要决策有不同见解不足为奇。但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些与“中国威胁论”相关的评论却明显来自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挑拨性宣传。他们在制造舆论,设置障碍,阻止中俄合作并试图在决策者、具体执行机构和相关人员中造成心理障碍和负面影响,这对俄经济“向东看”不利,也是发展中俄能源合作的阻力。 2.俄罗斯的投资环境、法律体系还不完善 应当说,由于俄投资环境不完善,能源合作参与方的利益和安全还不能得到保障。在俄现行法律中还存在一些僵化的、侵害外资利益的条款。俄一些公司还常以不合理要价为能源合作发展设置障碍。例如,俄与中国签订了长达30年的供气合同,可是,由于“照付不议”等条款,使中国在天然气价格下跌时,仍要按原定协商价格购买俄天然气,这对中方十分不利。 3.缺乏对各自能源发展战略思路和规划的必要沟通 双方缺乏对各自能源发展战略思路和规划的必要沟通,就会出现对能源合作前景的疑虑和担心,例如,对“页岩革命”影响的看法。美国因开发页岩油气成为世界能源大国,这对原常规油气储量、年产量居世界前列的俄罗斯来说是巨大挑战,中国启动开发页岩气在俄国内也产生不小的震动和影响。俄方担心,如果中国开发页岩油气有所突破,就不能再从俄进口大量油气。实际上,中国页岩油气开发尚处于起步阶段且进展缓慢。地质条件相对复杂、技术相对落后、对生态环境有负面影响等,恐怕都是中国减少原规划页岩油气产量指标的主因。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中国仍需要从俄进口油气。 另外,俄能源部门的技术相对落后,折旧和新技术投资资金不足也是其发展面临的挑战。俄国家领导人和油气公司都清楚,真正对俄国家和油气部门形成威胁的,不是美国的“页岩革命”,而是其自身的技术落后和对现代新技术开发的不敏感。技术落后会降低国家经济的竞争力并在地缘政治竞争强化背景下使之更加削弱。因此,俄能源部门认为,首先应加强技术创新,降低自身的生产和运输成本,以应对“页岩革命”的挑战。 4.正确对待一些国家拟介入中俄能源合作的要求 中俄能源合作项目跨境区域广阔,因自然地理条件复杂、施工难度较大,因此投资规模巨大,这对相邻国家很有吸引力。为此,像哈萨克斯坦、蒙古国、印度、朝鲜、日本等均向俄提出,最好使输气管道经各自国家境内。例如,哈建议,西线输气主干线最好绕开俄阿尔泰生态保护区,经哈境内通向中国;蒙古国希望铺设从俄亚马尔半岛通向中国的西线输气管道,最好也途经蒙古国;印度工商会碳氢化合物委员会的两主席之一纳连德拉·塔内贾对外宣布:“俄印将继续研究‘西伯利亚力量’输气管道延长至印度边界的技术可行性”;朝鲜也提出,经朝鲜铺设从俄通向韩国的输气管道;日本则有意铺设从俄远东到北海道或东京的输气管道并参与俄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建设液化气生产厂的项目,以从俄进口大量天然气和液化气。 这些国家的想法因涉及多边合作问题,对中俄双边能源合作可能会造成新的困扰,故需要中俄双方认真对待,慎重处理。看来,与能源项目相关的地缘政治和生态保护问题及风险,是当代世界任何国家都不得不认真面对的。 5.中方参与谈判人员尚需提高外语能力和业务水平 由于中方从事能源合作谈判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俄有关法律和从事商业活动的要求知之不足,以及对以后出现的问题缺乏预判,因此,常不能在谈判中把握好经济上的话语权,有针对性地提出保证自身经济利益的必要制约规定和措施。在这方面,俄方颇有微词并影响了相互信任和谈判效率。 (三)中俄能源合作的前景 中俄地理位置相邻,两国人民有长期传统的友谊,为强化和发展相互能源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在策划今后中俄能源合作时,应着重考虑下列几点。 1.能源战略的对接 事实说明,中俄能源战略对接是今后两国能源合作的关键,也是新的起点。因为只有如此,方能为两国能源长期合作项目找到契合点,其中,双方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各自国家的长期经济发展预测和潜力,而后再由两国政府按各自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安排,分别明确提出可以落实的具体能源合作项目和任务。 2.坦诚对话、务实协商、开展多方面合作 对中俄能源合作中今后出现的问题,是否可通过坦诚对话、务实协商,按市场经济运作规律和法律等正常渠道,以一揽子统筹解决的方法,公平合理地加以处理,力争做到互利双赢,最终保证合作项目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此外,中国和俄罗斯应该进一步加强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新能源、节能环保、资源管理、能源政策、非常规能源勘探开发等方面的对话交流,不断完善两国在能源市场监测和应急机制、信息交流、人员培训、协调行动等方面的合作。 3.协调两国在国际能源市场上的话语权 为重塑中俄在国际能源市场与自身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地位相称的定价影响力,两国不仅需要进一步与国际市场接轨,而且还需要共同关注,协调有利于在国际能源市场争夺定价的话语权,提高应对国际能源价格大幅震荡风险的能力,以构建双方立体化、多元化的能源安全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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