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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引以自傲之法治被践踏得荡然无存

http://www.CRNTT.com   2011-11-10 08:55:00  


 
  看来,民进党也自知不是那么完全有把握可以“硬拗”下去。本月七日,当“内政部长”江宜桦前往“立法院”被询,答复民进党“立委”黄伟哲质询时就明确指出,“小猪扑满”在交给候选人的时候,若是已经投了钱,就算只有二百元,就视为政治献金收入,就需进行申报。其他选举相关周边义卖商品的收入,也视为政治献金收入,也要依法申报。连“检察院”也不怕的民进党总部,这次却被“内政部长”震慑了,民进党发言人林俊宪、陈其迈随即召开记者会指出,未来每只小猪扑满回娘家后,都会依《政治献金法》相关规定处理。民进党未来下达动员令召回小猪时,都会请捐款人留下姓名电话等资料;就算是匿名,民进党也会填好收据,向“监察院”申报,都会照法律相关规定处理。这就显示,民进党也自知“三只小猪”事件是理亏的,选后“检察院”仍有权查处。

  令民进党头痛的事才要开始!目前,民进党声称已收到十万个扑满,正在迈向十五万至二十万个。而撇除昨日之前所收回的十万个扑满,未有贴上载有捐献者个人资料,将来会成为违反《政治献金法》的事实证据之外,就算是今后的十万个扑满,民进党要逐一登记资料并呈报,其工作量就是极大且相当琐碎的,必会花费极大的人力物力,其难度并不低于亲民党为宋楚瑜参选“总统”征集及整理连署书。

  其实,类似民进党这样的“反噬”,令到国民党技术官僚动辄得咎不敢依法行政的例子还很多。最明显的事例,就是苏嘉全的“农地豪宅”事件。对此豪宅的违法性,后来连苏嘉全本人也不敢“硬”下去。实际上,他被迫捐出豪宅,就等于是已承认非法。但从这过程中的博奕,可见“农委会”投鼠忌器,不敢依法处理。

  实际上,“豪宅事件”是一直在“农委会”与屏东县政府之间“踢皮球”的。负有关于农地政策之研疑及配合事项,及解答农民有关《农业发展条例》或农地管理利用相关执行法规之义责任的“农委会”,不敢依法宣布苏嘉全豪宅违法,而是一味以自己不是执法单位,只具有相关法规解释权,而将查处责任推给屏东县政府。而屏东县长曹启鸿,虽是 “新潮流系”,却对属于“新系”死对头的“谢系”的苏嘉全伸出援手,拒绝对其豪宅进行查处,相反还要求“农委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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