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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婴被送殡仪馆:亵渎生命尊严

http://www.CRNTT.com   2013-11-22 10:13:07  


  中评社北京11月22日讯/前天上午,一名“死婴”被送进合肥市殡仪馆。可在这名婴儿被火化前,工作人员却发现他还举着拳头颤动、嘴里发出“啊”的声音——他还活着。是谁,想把这样一个生命送进火炉? [详见链接]

一个被急于放弃的生命

  出生缺陷婴儿被放弃治疗,可监护人员甚至等不及他自然死亡

  事发医院10月28日,安徽省立儿童医院新生儿科收治了一名李姓男婴,出生19天,入院诊断为新生儿肺炎、先天性双侧后鼻孔闭锁、早产儿脑损伤。

  ——这是一名出生缺陷婴儿,而且治愈性极小。于是他的父母在11月12号选择了放弃治疗——这不奇怪,中国的出生缺陷婴儿经常被放弃治疗,根据哈医大附属第二医院儿外科副主任医师姜大朋的临床经验,积极救治严重缺陷新生儿的家长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家长则采取了放弃治疗。更何况,本次事件中的婴儿父母还是外出打工者,他们更没有资本积极治疗。

  但是即便放弃治疗,婴儿走向死亡也有个过程。在不喂食的情况下,新生儿尚且可活7至21天;在给予基本养护的条件下,即便这个婴儿患有不治之症,也可能存活不短的时间。那么,这个通向死亡的过程,谁能等?

  首先,他的父母不等。他们虽然依依不舍,但还是决然的把孩子遗弃在医院,仅留下了允许医院处理遗体的字条。

  其次,主治医生似乎也想尽快甩掉“包袱”,于是在11月18号为婴儿出具了死亡医学证明。这个证明显然不是在确认的情况下出具的——按照规定,在宣告患者死亡之前,医院要走一套严谨的程序,包括检查患者是否有神经反射、是否有呼吸、体表是否呈现发紫等特征,除此以外,还要给患者做心电图,看患者心跳是否停止,如果各项检查都显示患者死亡,那么患者应该就是真的死亡了,误诊的可能微乎其微。所以主治医生几乎肯定没有按照规定检查,只是在“大概其”认为婴儿已死的情况下,就急于把婴儿处理掉了事。安徽省卫生厅的通报也证实了这一点。

  一个不被珍惜的生命,受到的待遇难免漫不经心

  18日男婴被诊断为“死亡”后,就静静地躺在病房里直到被送到殡仪馆,媒体报道说:“一直没有人照顾,甚至没有人去看他。19日,天气预报显示合肥最低气温只有3度,谁也不知道躺在纸盒里的男婴这一夜是怎么熬过来的。”

  从殡仪馆接回来的婴儿目前在接受治疗实际上,让婴儿“尸体”停留在病房又是违规的。按照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

  而婴儿熬过的是不是只有那一夜?他被遗弃在医院后,就成了孤儿,根据十五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为孤儿提供基本的卫生医疗服务”。但在急于“甩包袱”的态度下,这名婴儿有没有接受到“基本的卫生医疗服务”是可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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