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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分红”水平应提高 | |
http://www.CRNTT.com 2010-10-22 11:00:43 |
据媒体报道,截至2010年9月,重庆地票制度推行近两年,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共进行了17场地票交易,交易地票29720亩,成交总金额36.07亿元,最高每亩价格达到了20万元。 地票制度是重庆的土地制度“创造”。可以毫不犹豫地说,重庆、成都、广东等地进行的以“城乡综合统筹”为名的土地制度改革,在可见的时日内,对中国将产生独一无二的巨大影响。 狂飙突进的城市化运动需要大量新增土地,原先城市国有土地已经殆尽,城市的边界向农村扩张。这一过程,既是不可阻挡的规模收益递增的城市化过程,同时也是土地作为最核心的稀缺要素其收益急剧上升的过程。显而易见,“城乡统筹”的土地制度改革,其本质就是如何处理城市化带来的土地收益上升问题,围绕与此发生的强行征地强制拆迁悲剧、地票运作、土地换社保户籍以及新型的共享开发等等,都指向于它。 先假设一个高度理想化的土地制度参照,农民和其村社拥有土地,他们决定耕地、宅基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的规模和比例,他们也可以根据自己心意改变土地的用途,比如将一些建设用地变成住宅,然后卖给那些想来农村居住或者投资的城里人,小产权房就是一个例子。在这个转换过程中,他们有地,既可以自己筹资盖房,也可以邀外来资本,外来资本可以是私人也可以是国家资本。 现实自然不同。以理想化的参照,我们会发现国家施加了约束,当然这些约束并非都不合理。首先,国家确立了耕地红线,18亿亩,保证所谓粮食安全。其次,国家限制了土地的随意转换用途的资格,耕地可以集中、流转,但不能变成建设用地。再次,国家确立了土地先国有化之后才能用于商业住宅建设,因为商业住宅需要环境投资(路、水、电和公共设施),环境投资造成了土地溢价,那么溢价必须由国家拿到,这就是集体土地”国有化”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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