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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可怕的是“歧视”的制度化

http://www.CRNTT.com   2011-11-30 14:32:59  


邱炯/插画
  中评社北京11月30日讯/日前,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发布的一份调查引发网民热议。这份名为《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状况调查》显示,2011年国家公务员近万个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此外招考还在政治面貌、性别、户籍等方面存在歧视性要求。就此,金羊网-新快报昨天登载的此间《学习时报》副编审邓聿文的文章指出,有歧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论什么歧视,都可以而且能够以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形式将之行为化和制度化,并且使社会对此司空见惯、不以为然。

   中国的第一大考——国家公务员考试近日被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批为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该所撰写的《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状况调查报告》指出,在调查所涉及的9762个岗位中,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的比例为100%。其余依次是政治面貌歧视、性别歧视、社会身份歧视、身体特征歧视,而社会身份歧视为历年公务员招考中的“重灾区”,其中户籍歧视和地域歧视尤为严重。

  严格说来,有人类的地方,就有歧视。歧视源于人类天性中存在的偏见。但偏见本身不等于歧视,歧视是一种行为和制度安排的结果,是偏见的行为化和制度化。例如,富人对穷人存在偏见,穷人对富人也存在偏见;官员对百姓存在偏见,百姓对官员也存在偏见。然而,要把偏见上升为一种行为和制度,这背后必须有权力和资源的支撑,并通过某种形式的安排才可能。而这只有富人和官员才能做到,穷人和百姓是无此能力和资源的。所以,歧视的出现,一个更深刻的根源,就在于利益。有歧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论什么歧视,都可以而且能够以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形式将之行为化和制度化,并且社会对此很有些司空见惯、不以为然的味道。例如,从计划时代一直延续至今的户籍制度,把国家的公民分成两个等级,这是一种明目张胆的制度歧视,但它总能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保留着;同为土地,国家的土地可以买卖和流转,但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不能自由转让,必须通过国家收购;诸如此类歧视,公然盛行于我们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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