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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粟遗产案背后的豪门恩怨

http://www.CRNTT.com   2013-08-17 10:25:45  


 
“春秋无义战”

  上海市二中院受理了刘虹的上诉,双方的对峙和博弈愈加白热化。

  在2013年3月二审首次开庭时,刘虹的代理律师侯杰向法庭提交了新证据。这些证据主要集中于如下几点——

  其一,经调查,刘蟾隐匿了常州市政府奖励给刘海粟先生的一套房产。据常州市刘海粟美术馆给出的情况说明,1994年夏伊乔支持向常州刘海粟美术馆遗赠书画30幅,常州市奖励天安城市花园4幢203室房屋一套。后因客观原因,房产证直至2007年前后才办出,因当时夏伊乔无民事能力,故将产权人登记为刘蟾。

  其二,对于自己的藏品的态度,海老曾说过,“我与刘虎(海老在美国的儿子,已去世)已说好,每个子女给一幅作品留念,其他都交给国家。我有不少作品,还有收藏的古画,石涛、八大山人、仇英的都有,有些是国宝,一幅画一辈子也吃不光。”尤其是在去世前三天,海老曾亲手写信给时任总书记江泽民,明确表示要将一生藏品、作品无偿捐献给国家。

  对于这一点,时任刘海粟美术馆常务副馆长杜乐行先生曾提到,1994年8月18日海老遗体告别仪式的当天下午,海老亲属中的个别人,向他表达了希望能依法分得海老遗产的意见。他按照文化局领导的指示,当晚就组织全体海老的亲属,在衡山宾馆套房的大客厅内观看了海老给江泽民写信的实况录像。第二天,白庭荫告诉他,海老的子女及亲属将陆续返回各地,“这里的事都听‘妈咪’(夏伊乔)的,一切由她决定”。

  第三个新证据是,根据杜乐行所着的《千秋动地歌》所记载,1994年刘海粟故居清点临近尾声,11月23日下午点验时,在一柜子里又发现了一卷镜片,共16件,均为海老的精品,是清点时遗漏的,后来按照夏伊乔的意见,这16件镜片留作家属纪念。据白庭荫透露,这16件镜片如今在刘蟾手中。

  还有,侯杰律师指出,1994年旧居清点时,刘蟾作为家属代表,手中握有一份详细清单。当年遗赠前,夏老提出了自己要保留的书画和藏品清单,后来夏老多年与刘蟾共同生活,故这份清单也应在刘蟾手中。上述两份清单对案件事实的查明至关重要,但刘蟾等原告始终没有向法院提交。刘蟾拒不举证,使“双方争议的书画究竟是不是夏老在捐赠后保留的”至今存疑,但根据最高法院发布的民事证据规则,这种不举证的不利后果应由原告承担。即,法院应依法认定争议书画为夏老保留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刘海粟遗产。

  此外,海老生前最后一次在香港做个展,共80张画,展览结束后,其中的40幅捐给香港大学美术馆,剩余40幅则以夏老名义借给港大。2000年前后,刘蟾把40幅画取回。白庭荫说,刘、夏两位老人在香港就住在刘蟾家,这40幅画就是夏老的遗产(其中的20幅国画她赠送给了常州刘海粟美术馆)。

  这些补充证据让原告方有些措手不及。尽管原告律师一再对补充证据表示质疑,但法院还是主张双方庭外和解,建议双方在和解的基础上都撤诉,彼此消除误会,回到家族齐心协力的轨道上,为海老的纪念活动做出贡献。

  刘虹和白庭荫说,“二审时法官一上来就问要不要调解,我们是主张调解的,希望跟刘蟾沟通,实现庭外和解。”据称,刘虹方于二审庭后,向二中院提交了详细的和解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各方认可争议书画为夏伊乔遗产、撤诉、刘虹放弃常州房产的继承权等;但这一方案遭到刘蟾的拒绝,她认为刘虹没有任何和解的诚意,拒绝调解。

  于是在2013年4月,律师代理刘虹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夏伊乔法定继承之诉,被告分别是刘虹的哥哥和妹妹刘虬和刘蟾,其诉讼重点是请求法院认定争议书画是夏伊乔的遗产。此案已被二中院受理,于7月29日在黄浦区法院开庭审理。

  该案由于涉及文化名人刘海粟及其家人,又耗延多年,从诉讼伊始即广受瞩目。从常人视角看,刘家子女为财产或个人利益打官司本无可厚非,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近年来名人亲属争夺遗产的案子层出不穷,从作家胡万春的家庭纠纷到著名评弹家杨振雄财产纠纷案,再到侯耀文、侯耀华两兄弟的遗产公案等等,这些因遗产引发的家族纷争,令家人、亲戚、朋友争相撕破脸面,令人唏嘘,也使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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