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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万文物拿回家 不叫“私分”叫“保管”?

http://www.CRNTT.com   2010-07-02 10:02:21  


122幅于右任作品疑被咸阳官员私分
  中评社北京7月2日讯/今年6月,陕西咸阳曝出有政协官员“私分”价值四千万、122幅于右任作品事件,随后警方介入调查。30日,咸阳市政协副主席、联合调查组组长李文化称,大多数文物已找到下落,此事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文物外借,或被书展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不存在所谓“被私分”的情况。此言一出,舆论大哗,《新京报》评论指出,由被指控私分文物的咸阳政协自己调查自己,决定了根本调查不出什么问题,也注定了结果的荒诞和缺乏公信力。如果“是保管不是私分”的解释真的被接受,那对社会将是一场灾难。《重庆时报》文章则指出,很多人都把关注点放在官员“是保管不是私分”的理由上,其实问题不在具体的“理由”上,而在于解释上:出了问题,还能这么趾高气扬地解释,这本就是官员的霸权和特权。

咸阳官员"私分"价值四千万文物,是"历史原因"?

2010年07月02日07:42 来源:《新京报》

   6月,咸阳曝出有政协官员“私分”价值四千万文物事件,随后警方介入调查。30日,咸阳市政协副主席、联合调查组组长李文化称,大多数文物已找到下落,他表示此事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文物外借,或被书展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不存在所谓“被私分”的情况。

  是“保管”不是“私分”,咸阳这个类似“窃书不算偷书”的荒唐调查结果,让舆论大哗。人们没有想到,调查组官员竟然用这个漏洞百出、不能让人信服的解释来糊弄———为什么不编一个稍有技术含量的谎言呢?文物可以这样“借”吗,可以放在官员家中“保管”且一保管就是几十年吗,这样的保管与私分有什么区别,什么“历史原因”可以让文物这样处置?再说,咸阳政协收受了文物捐赠后,最起码,这些捐赠应如何处理和保管,应该给捐赠人一个交待。但为什么十年来,捐赠人多次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向政协询问这些书法作品的下落,却反覆被拒绝?如果行为堂堂正正,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

  实际上,由被指控私分文物的咸阳政协自己调查自己,决定了根本调查不出什么问题,也注定了结果的荒诞和缺乏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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