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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劳教案”折射法治之耻  

http://www.CRNTT.com   2011-08-10 11:04:56  


 
一个人的“孤证”

  据案卷显示:2009年9月28日,在事情过去了90天之后,14路公交车司机崔林通过常州警方提供的一些2寸免冠照片,辨认出了孙洪康、吴产娣和朱玉妹。

  事隔196天后,即2010年1月15日,陆菊华所在辖区的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牛塘派出所又一次向崔林作辨认笔录,此时,崔林又辨认出了陆菊华。

  此后,当时出警的北京天桥派出所两位民警杨金荣、曹永铜在接受常州警方询问时,却未能指认出是谁没有买票。

  陆菊华的代理律师杨再明说:“时隔那么久,警察都指认不出来,一个公交车司机每天面对那么多乘客,竟然还能指认出来,这不符合常人的逻辑记忆规则。”

  更耐人寻味的是,陆菊华及吴产娣曾要求警方调取刷卡记录,但却被告知:“时间已经过了很久,刷卡记录被冲掉了。”

  14路公交车的摄像头,也被公交公司称为:“没有记录功能,只是司机观察上下乘客用的。”

  由此,能够证明朱玉妹、陆菊华及吴产娣没有买票的,仅有司机崔林一人的证言。

  朱玉妹代理律师郑建伟说,这是典型的“孤证”,公安机关和劳教委采信孤证,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销声匿迹的“空气人”

  陆菊华、吴产娣、朱玉妹被劳教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劳教委及公安机关非法劳教。

  遗憾的是,一、二审法院均判三人败诉。

  陆菊华想不明白,她说:"司机崔林,我和他一句话都没说,他怎么就指认我不买票了?而且事发之后,我都没有见过他。"

  吴产娣说:"我被一个空气人给指认了。"

  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三人均向法院提出,申请证人出庭,但均遭拒绝。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经法院准许,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这样的说法让朱玉妹的代理律师不能理解。他说:"此案争执较大,法院应该要求证人出庭,而且法院根本就没有送达出庭传票给证人崔林。"

  崔林不仅没有出庭,这个人在接受完常州警方询问后,似乎也消失了。

  朱玉妹代理律师郑建伟说,自己曾经3次前往北京寻找崔林,均无功而返,"再也找不到了,搬了家,车队也说不上班了。"

  无奈,律师郑建伟给崔林发短信,询问那天公交车上发生的事情。崔林给他回短信:"真不好意思,我真忘了,希望你们,还有你们的公安机关别再打扰我的生活工作了。"

  新快报记者日前专程前往北京再次寻找14路公交车司机崔林。在14路公交车调度站里,车队队长说:"崔林你找不到,他没上班。"

  同为14路公交车的多位司机竟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谁是崔林?不知道啊。"

  而谈及到更多关于2009年6月29日发生的事情,14路值班队长说,"一切都不清楚。"

  此案唯一证人14路公交车司机崔林销声匿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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