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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藉不在籍投票协商促成两岸政治对话?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26 08:51:47 |
淡江大学未来学研究所助理教授陈建甫昨日在接受香港中评社专访时表示,现在很多国家都设有海外投票,台湾应可思考海外投票及事先投票的可行性,针对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又有缴税的台商或台干在海外事先投票。同时也针对在投票日当天无法或投票时间很紧迫的选务人员、军警让他们事先投票。 他认为,如果政府觉得海外投票可行,就要开始着手准备立法,举办公听会多听听不同声音、杜绝弊端,法制化之后,海外台商、台干及台侨就不必千辛万苦跑回来投票。他还表示,海外事先投票可由两岸互设办事处先试办。他分析说,在野党不必那么害怕海外投票、事先投票,军队与警察也不少人支持在野党,建构一套长治久安的制度更重要,让每一个人都可以选举,而且是公平、自由选举法律制度。 陈建甫有关“海外事先投票可由两岸互设办事处先试办」的这一建议,确是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一些台湾政界人士所担心的倘实行“通讯投票”,可能会让中共邮政部门在选票上“做手脚」的问题。实际上,现在一些国家的政治公职选举,为了让在海外工作、学习、旅游的国民得以履行和享受投票的公民权利,是允许他们以“不在籍投票”的办法,参与投票的。但毕竟其中的“通讯投票」方式颇为不便,除了是担心其中一方参选人利用执政特权,在由海外邮寄回来的选票上“做手脚」之外,还有事先邮寄选票与正式投票日并不同步的问题。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是以在其驻外使领馆设置投票箱,让其在当地的侨民进行投票的办法,来实施“不在籍投票」的。而陈建甫的建议,显然就是要利用台湾未来在大陆各地设立的综合办事处,来执行这一职能,从而实现已经酝酿多年的“不在籍投票」,让在大陆以及海外的选民也能充分享受公民权利,从而进一步提升台湾的民主发展品质。 不过,以让在大陆的台湾居民在未来设置的办事处投票,倘是进行地方性的公职选举或“立委”选举,“国家政权」的敏感度并不是很高,或许北京尚可接受;但倘是进行“总统”选举,就将触及到“一边一国”的意涵,毕竟台湾在大陆设置的办事处,届时是必须打出“中华民国第╳任总统选举投票站”的标识,并必须派发带有“国家政权」意涵的选票的,否则就不符《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的相关规定。但这又明显抵触大陆方面的政治立场。因此,技术问题如何解决,还须要从详计议。而从习近平就任总书记之后的新作风看,或许将会灵活处理此类问题,只要双方能坐下来协商,在“讨价还价」,各有妥协让步之下,会有适当的解决办法。但这样的协商已是带有政治性议题的性质,是属于政治对话的范畴。不知坚持“先经后政”甚至是“不政」的马政府,是否愿意为了国民党的胜选考量,而就此突破自己所设下的藩篱?倘答案是肯定的话,或许这个“不在籍投票」的协商,就会成为进行两岸政治对话以至政治谈判的突破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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