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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学者张登及:北京对台政策的台湾视角 | |
http://www.CRNTT.com 2014-12-27 00:46:13 |
冷战结束后的1992年,中共“十四大”政治报告扬弃了“党对党”的“互为主观”,主张“在一个中国前提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1995年“江八点”也没有了“党对党”,而提“‘我们’赞成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商谈且签订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民间性协议”与“‘双方’就正式结束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文中的台方回到了“告台湾同胞书”的“台湾当局”。 象征胡锦涛全面掌握对台工作的2005年“胡四点”继续“台湾当局”的用法,称“只要台湾当局承认‘九二共识’,两岸对话和谈判即可恢复,而且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不仅可以谈我们已经提出的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和建立军事互信、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框架’等议题,也可以谈在实现和平统一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所有问题。”这篇2005年“胡四点”最重要处,在于提到“两岸一中”“不仅是我们的立场,也见之于‘台湾现有的规定和文件’。”笔者认为,此言虽仍用“台湾当局”陈述两岸的“互为主观”关系,但等于间接、局部肯定了1947年“宪法”的正当性,才可能希望以此约束当时台北的执政党,不可用公投等手段,以“修宪”之名行“制宪”之实,变更国土或修改“中华民国”国号,破坏大陆设想的“互为主观”。 也因此,2008年台湾再次政党轮替后,中共前总书记胡锦涛在“胡六点”中将两岸法理状态正式定位为“主权未分裂、国家未统一”。“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 二、换位看台湾对大陆“主体性”的变迁 冷战早期台北大陆政策是“军事反攻”,对岸身份自是“匪伪政权”。冷战后期则主张“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双方是“复兴基地”vs.“中共政权”。即便是后来解严与终止动员戡乱体制,台北法理上坚持一中即是“中华民国”、主权依宪属我,没有改变。不过1991年2月宪外机关“国统会”通过的“国家统一纲领”提及大陆时说“不否定对方为政治实体”、“海峡两岸”应在对等前提下“重建一个统一的中国”,并用“大陆地区”称呼对岸,已有抛弃“敌视中共政权”的超脱趋势,于是“立法院”于次年7月16日“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在1947年“宪法”架构下,进入了漫长的“一国两区”时代。但台北不承认1949年建立的对岸政权的合法性这点,并未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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