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观察与思考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 
南海争端 两岸如何共同面对

http://www.CRNTT.com   2009-08-05 00:35:40  


 
  3、共同维护中国主权的合作经历

  两岸在共同维护南海权益方面有过多次默契与合作,这为两岸未来的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历史条件。

   1988年,在中国收复被越南占领的南沙岛屿的激战中,中国南海舰队编队到达南沙群岛海域。在编队行至太平岛附近海面时,拉响了汽笛,向驻守太平岛的台湾海军官兵致意。经国民党驻太平岛守军的默许,编队所有舰艇在岛上停住一个星期,补充了淡水和主副食品,并借此瞭解越军在各礁盘上的活动情况,寻找登礁和应敌的突破口。

  实际上,不管是台湾方面对东沙、中沙两群岛和南沙的太平岛行使主权(以“中华民国”的名义),还是中国政府对西沙群岛行使主权,双方都没有就对方的行为表示抗议,对于其他南海周边国家在南沙群岛抢夺岛礁和提出所谓

  “主权要求”的行径,双方也共同地严加谴责和抗议。3这本质上就是对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在印尼邀请中国大陆参加南海会议期间,中国就对台湾希望介入南海事务的问题清楚表明了态度,即基于南海会议为民间性质的安全对话机制这一现状,在台湾属于中国的组成部分这一谅解下,同意台湾参与会议。最后,在中国的同意下,台湾得以参与非官方的“南海会议”和“南海技术工作小组会议”。

  4、南海政策与立场的相似性。

  在目前两岸分治的情况下,双方在由谁代表中国行使南海主权这一问题上一直没有共识。但是,在一个中国原则之下,双方在南海问题上的具体立场和主张都很接近,这是双方进行合作的重要政策基础。

  陈水扁时期,台湾当局强调南海资源的保护,目的希望以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身份参与南海对话与合作,因此,对中国的南海主权并不强调,少有以“中华民国政府”名义申张主权。国民党重新执政后,调整了对南海事务的立场,不断重申“中华民国”对南海的主权与共同开发立场,这是一个积极的信息。两岸在政策上的相似性表现在,都声明自己代表中国来主张对南海的主权,认为“南海历史性水域界线内的海域为中国管辖的海域,中国拥有一切权益。”对于出现的主权和其他争端,都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东盟国家由此认为它们所面对的是“一种对立的立场”,而不是两种立场,都倾向于将二者定位为一国两方。

  在南海问题上,海峡两岸都表示在维护中国主权原则下,可以与相关国家合作开发这一海域。中国政府处理南海问题的基本依据是邓小平的“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思想,1990年中国正式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反对将主权问题列入各种官方磋商机制或非官方论坛。而台湾“外交部”也在1992年5月正式表示要“以国际共同开发方式,充分运用南海资源,至于主权问题,则可避而不谈”。41994年台湾《南海政策纲领》中的立场是,主张中国在南海历史性水域内拥有主权,坚持主权的前提下支持以合作、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端,这与大陆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在这之后,台湾地区领导人也多次表示台湾将以共同开发资源的方式,设法消除南海潜在冲突因素,5提出撇开主权问题,以合作方式,由各相关国家共同出资组成一个公司形态的组织,共同发展。6

  在以化解南海领土争端、探讨合作途径为主旨的国际间非官方论坛上,两岸都是积极而重要的参与者。两岸同时参与了“南海会议”,“南海会议”上达成的共识应该也反映了两岸共同的判断,即合作区域以整个南海为范畴,各方代表同意避开主权争议而共同开发。台湾因不具有“主权国家”的地位被排除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之外,但通过和平理性的协商,防止区域内武力冲突等宣言宗旨也是符合台湾利益的,其领导人也曾发表过讲话,接受《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希望参与正在研拟中的《南海行为准则》。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