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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与政治纠缠 两岸法律障碍

http://www.CRNTT.com   2010-01-21 00:29:35  


廖正豪
 
  我认为,政府不要先把结论说出来,例如会增加多少经济成长率?增加多少就业人口?对台湾安全以及未来的影响如何?不做就会损失多少等等;现在连架构都还没出来,就先做那样的结论,当然没有办法说服民众;政府应该说明做什么会有利,不做什么会有弊,才会让民众信服,政策的推动才会顺利。

  王作荣:应以政治协商的方式处理两岸的定位问题

  因为我要先离开,我简单地讲几句话。听到前面的发言与感受,我认为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有两个重点:第一是两岸关系定位的问题;第二是台湾内部行政与立法机关的关系定位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觉得两岸代表谈判应采取政治协商的方式,政治协商的方式就不会牵涉到密谈问题。而去谈政治协商的代表有多少的权力呢?有多大的代表性呢?这是我们中国人自己内部的事,我们要给这些代表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权力,对方的代表被授与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权力。但是我们名义上,政治协商不谈主权的问题。这是第一个两岸关系定位问题。

  如何处理行政立法关系

  对于第二个行政与立法的定位问题。我认为,这种谈判毫无问题是属于行政部们的权力,应由行政部门主导。但是,涉及到立法问题,涉及到重大的政策要“立法院”通过的问题,那是“立法院”职掌的范围,要尊重“立法院”,要先把这两个分开。

  但是,在这个谈判的过程里面,行政部门应该考虑到立法部门的意见,免得一下就被否决了;若要尽量减少被否决的机会,在谈判当中,重要的政策问题,应该有一个管道与“立法院”私下沟通;要经常与“立法院”有代表性的委员沟通,将来在“立法院”,这些委员就可能帮行政部门讲话,因为沟通过了嘛。各国都是如此。我的本行是学政治的,我不是在开玩笑,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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