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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被判无期案的启示 | |
http://www.CRNTT.com 2010-01-21 08:53:59 |
新闻链接: 不要把黄松有当小人物来启示世界 2010年01月21日 中国青年报 作者杨于泽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先后贪污受贿510余万元,1月19日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有人说,黄松有案给我们的启示,就是法官的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现象不容忽视,应立足司法拍卖环节、法官与律师关系,加强监督。这样寻求“启示”,完全是门缝里看人,把黄松有看扁了。 法官贪污受贿、徇私枉法,非自黄松有始,既然被称为“现象”,应该早有先例,而且例子不少。有的法院发生窝案,几十人被一窝端掉,而且端了又来,来了又端。问题早就很严重了,如果我们需要“不忽视”司法腐败现象,启示已经很多很系统。黄松有身居高位,也许更能凸显问题的严重性,但总的来说,我们已经不需要他的启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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