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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急火烧心妄发指令

http://www.CRNTT.com   2010-08-13 08:04:03  


蔡英文把自己才作出的“不再反ECFA”政治决定忘得一清二光,指示要将“ECFA”交付“人民公投”。(资料图片)
  中评社北京8月13日讯/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昨日针对台联党“ECFA公投案”再次遭到“行政院公投审议委员会”驳回,下达指示令,要求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向“立法院”院会提案,将“ECFA”交付“人民公投”。就此,澳门《新华澳报》今天登载富权的评论文章“蔡英文急火烧心致意乱思迷妄发指令”,内容如下: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蜡烛两头烧”──既要为自己的新北市长选战忙于走行程,又要对原本“五都”选情最稳定的“南二都”发生事变而进行紧急扑火,忙得不亦乱乎、头晕眼花,因而把自己才作出的“不再反ECFA”政治决定忘得一清二光。昨日,她针对台联党“ECFA公投案”再次遭到“行政院公投审议委员会”驳回,下达指示令,要求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向“立法院”院会提案,依《公民投票法》第十六条(院会通过决议),将“ECFA”交付“人民公投”。

  消息传开,真是令人笑甩大牙。──世上竟有如此不知天高地厚、明知不可为而为的政客。先不要说,她那“不再反ECFA”的政治决定,言犹在耳;也不要说,月前她眼看着民进党“立委”违反她“理性问政”裁示,在“立法院”讨论审议“ECFA”的程序时大打出手,砸伤民进党“立委”,而引发全社会口诛笔伐,为了避免继续损伤民进党形象,她下令民进党“立院”党团退出“立法院”临时会,并声称不再纠缠“ECFA”问题了;就说是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要向“立法院”院会提案将“ECFA”交付人民“公投”,民进党在“立法院”的议席只占四分之一,远未达到提案获得通过的“门槛”。但她却硬是要冲撞,真个是“井蛙擒月谈何易”了。

  按照《公民投票法》规定,“公投案”的提起,除以“公民连署”的方式发起外,还可分别循“立法院提案”和“总统经行政院院会决议交付”两方式提出。其中后者是只有在“当国家遭受外力威胁,致国家主权有改变之虞”之时提出,因而又叫“防御性公投”,陈水扁曾于二零零四年使用过一次,但惨遭失败。而前者则只限于针对“重大政策之创制或复决”的范畴,在“认有进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方可提起“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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